**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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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受****委托,****拟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年) | 交易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 | 备注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
| 1 | 532****09004GB00265 | ******委员会****小组、****小组 | 28733.78 | 一类工业用地 | 1.00<容积率≤2.50 | 40%≤建筑密度≤65% | 10%<绿地率≤20% | 建筑高度≤36米 | 50 | 1078 | 216 | 15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含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可申请参加此次挂牌出让活动。
三、挂牌公告时间:2026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27日17:00。
四、挂牌起止时间:2026年11月28日至2026年12月7日17:00。
五、获取出让文件、报名时间及要求
竞买人请于2026年11月7日至2026年12月5日17:00前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后凭企业(自然人)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网络报名。如有疑问请咨询数字证书运维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 400-6727-666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挂牌公告、挂牌出让须知等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咨询。竞买人报名后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挂牌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2.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也可与****联系后安排人员组织踏勘。若对招标拍卖挂牌程序需要了解,请向****咨询;若对土地情况需要了解,请向****咨询。土地竞得后,竞得人不得以未进行现场踏勘为由,对地块现状提出异议,向出让人提出费用补偿或合同变更等要求。
3.对于竞得土地后宗地红线内出现不可预见的地下管网(含给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电力管网、通信管网及废弃隐蔽管网等)的探测、评估、迁移、改造、修复及临时处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地下管网信息未充分披露为由,向出让人主张费用补偿或合同变更。
若对招标拍卖挂牌程序需要了解,请向****咨询;若对土地情况需要了解,请向****咨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99****418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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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