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道G219线云南澜沧(木戛)至西盟(勐梭)段改扩建工程(澜沧县境内)5个临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
云南-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1018/****1106-00001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6-11-06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草原局 文 号: 普林林许准〔2026〕22号
****关于国道G219线**澜沧(木戛)至西盟(勐梭)段改扩建工程(澜**境内)5个临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2026-11-06


****:

你单位上报的《国道G219线**澜沧(木戛)至西盟(勐梭)段改扩建工程(澜**境内)5个临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国道G219线**澜沧(木戛)至西盟(勐梭)段改扩建工程(澜**境内)5个临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临时占用澜**境内林地3.7395公顷。其中:占用澜沧****委员会****小组0.7466公顷、****委员会****小组2.9929公顷。按林地类型分:经济林林地0.0066公顷、能源林林地0.3964公顷、特种用途林林地0.6916公顷、用材林林地2.6449公顷。临时使用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使用时间。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时限、用途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项目施工务必保护好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严防森林火灾。需采伐(移植)临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保护植物)的,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移植)许可手续。

三、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森林植被的相关要求及承诺事项,限期恢复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森林植被,****草原局验收合格后返还给林权所有者使用。

四、********草原局负责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

2026年11月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