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麻柳湾至彝良高速公路(麻柳湾至彝良县城段)2-1标 临时用地(五期)的批复

审批
云南-昭通-大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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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柳湾至**高速公路(麻柳湾至**县城段)2-1标 临时用地(五期)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11-06

****集团有限公司麻彝高速公路(麻柳湾至**县城段)2-1标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申请办理关于麻柳湾至**高速公路(麻柳湾至**县城段)2-1标临时用地(五期)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集体土地3.5123公顷,其中农用地2.8405公顷(一般耕地0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林地2.8405公顷、不涉及园地、草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0.6718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该项目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自2026年11月5日至2030年11月4日)。该临时用地详细用途为施工便道0.2464公顷、弃土(渣)场3.2659公顷。

二、临时用地动工使用前,应按临时使用土地合同足额向县(市、****政府自然**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用,补偿费用不到位的,不得动工使用。

三、临时用地使用前,涉及占用耕地的要按照规定落实开展耕作层剥离,采取再利用、分层存放、分层回填等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确保复垦后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照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使用期满,应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中明确的土地复垦要求、标准和时限,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复垦完成后,****政府自然**主管部门申请复垦验收还地。

四、请严格遵守国家、省、市临时用地有关规定。

2026年11月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