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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有关要求,****组织县级有关部门人员和抽调的相关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省**至**高速公路(**段)第二合同一分部弃土场、进场道路和取土场临时用地》《**省**至**高速公路(**段)第二合同二分部弃土场和进场道路临时用地》《**省**至**高速公路(**段)第****加工场、拌合站、拌合站进场便道(三期)临时用地》《**至**高速公路(**段)第二合同一分部取土场临时用地》《**至**高速公路建设二合同段K49+419至K62+800段王小冲麻坛箐取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2月5日)。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173
附件:**省**至**高速公路(**段)第二合同一分部弃土场、进场道路和取土场等5个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竣工初步验收专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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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