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 项目名称 |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县沙溪镇寺登街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检西南生态****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位于**县沙溪镇寺登街,在原厂区范围内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保持不变为7866.67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由原1000m3/d调整为2000m3/d;处理出水水质由《****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提升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黑惠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沉砂池、3套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脱水间、进(出)水在线监测用房、综合楼等设施以及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沙溪镇集镇区及周边**、沙坪、鳌凤村,污水主要来源为集镇及周边村落生活污水,不包含工业废水。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43.1万元,占总投资的2.87%。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过程中的空****水厂施工及污水管网施工过程的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以及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其中以施工扬尘的产生量较大、影响范围也较广。 2.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基础建设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施工使用挖掘机、推土机、载重汽车等,施工过程中产生了少量的清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是石油类和悬浮物;施工人员少量盥洗废水经施工场地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未外排,污水管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污水处理设施解决。 3.噪声: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运行、车辆运输等,各类施工机械声级采用类比调查法获取,常用施工机械的声级值在75-90dB(A)之间,为间断排放。噪声造成的影响大小取决于排放量和距离噪声源的距离远近,影响面主要集中在施工场地100~150m范围内。施工期已结束,施工噪声影响已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和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水处理厂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及污泥浓缩脱水产生的臭气,包括污水预处理单元(格栅渠及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MBBR好氧池、污泥处理单元(沉淀池)等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等。 2.废水:项目受纳水体为Ⅲ类水域,需对COD、氨氮、总磷主要污染物预留不低于环境质量标准10%的安全余量,预留安全余量后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浓度限值COD为18mg/L、氨氮为0.9mg/L、总磷为0.18mg/L。正常排放条件下,最大贡献浓度COD:11.651mg/L<18mg/L、氨氮:0.293mg/L<0.9mg/L、总磷:0.067mg/L<0.18mg/L。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在全部预测点位均满足Ⅲ类水域10%安全余量管控要求,在满足水质达标的同时,保留充足环境缓冲空间;非正常排放条件下,排污口紧邻下游局部点位污染物贡献浓度显著抬升,最大贡献浓度COD:14.127mg/L<18mg/L、氨氮:0.618mg/L<0.9mg/L、总磷:0.112mg/L<0.18mg/L,全部预测断面、横向点位仍可满足Ⅲ类水域10%安全余量的底线管控要求。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噪声,主要噪声来源来自厂区内各类泵、搅拌机、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度在65-88dB(A)之间。 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有格栅间栅渣、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脱水后的泥饼,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5.土壤及地下水: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构筑物发生渗漏后,污染物进入包气带,在包气带中经过吸附、迁移、转移等作用后继续向下运移,最终进入含水层造成地下水污染。危废暂存间暂存内的检测废液、废机油发生渗漏时,污染物同样会通过入渗进入包气带,并进一步向下迁移污染地下水,长期积累可能导致土壤理化性质发生改变、污染物在土壤中不断富集。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加强了环境管理,编制了防治扬尘的操作规范,明确了施工现场布局、建筑材料堆存、运输车辆装载要求、洒水清扫、施工时间等内容;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面;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采用了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作业面进行了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沙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了密闭存储、防尘布苫盖或设置围挡,并定期喷水压尘;加强机械维护保养。 2.废水: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对基坑排水、混凝土养护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进行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期,基坑开挖尽量避开雨季,减少了水土流失;污水管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污水处理设施解决。 3.噪声: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了定期的维修、养护,保证了其正常工作;严格控制和管理了产生噪声的设备的使用时间,防止了噪声扰民;建设工程使用了预拌混凝土,未在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减轻了噪声污染。 4.固废:项目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工程开挖土石方均用于自身回填,无弃土产生。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已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对产生恶臭的单元进行加盖、密闭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对厂区进行绿化种植,降低恶臭影响。 2.水环境:****处理厂工程,利于推进污染物减排。建成运转后,将大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区域水体环境质量。非正常(事故)排放条件下,污染物浓度较正常排放有所升高,但评价范围内所有预测点位水质浓度仍均满足Ⅲ类水体标准,未出现超标现象,不会改变黑惠江对应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态。建设单位必须落实事故应急池等风险防控设施,强化运维管理,做好设备巡检维护,最大限度杜绝非正常废水直排事件。 3.声环境:优先选用环保低噪声型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如空压机等采用全封闭系统,在风机机组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器,降低噪声值;定期维护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以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等。 4.固体废弃物: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并专人负责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同时配合地方要求进行集中处置;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自行贮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土壤及地下水:采用先进管道、设备、污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可能污染物产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以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评价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分类做好防渗处置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