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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气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县供气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供气工程
2、建设地点:**省**州**县
3、建设性质:**
4、建设内容:**天然气输气管道1条、**秀水河分输站1座、改建楚攀线5#阀室1座,以及建设相应配套设施。拟建天然气输气管道从已建楚攀管道5#阀室东南侧接管,然后向东北敷设绕过5#阀室在穿越楚攀管道之后折向北沿山坡台地敷设至拟建秀水河分输站南侧,线路全长0.35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大道南段2168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88****425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59****6863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com/s/19gdg3GxfPoM6DblRtRpyvwpwd=qjwj 提取码: qjwj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