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水利工程完工视频拍摄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凤岗李纲西路30号
成交金额:11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水利工程完工视频拍摄服务 | 本项目拍摄服务范围(拍摄对象)包括以下工程项目: 1.**区渔塘溪中小流域治理工程; 2.**区岩前镇溪源溪星桥段河道治理工程; 3.**区岩前镇溪源溪**段河道治理工程; 4.**区岩前镇溪源溪增坊段河道治理工程; 5.**区岩前镇溪源溪欧坑段河道治理工程; 6.**区岩前镇溪源溪星桥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拍摄地点:岩前镇(含上述工程项目所在地)。 | ①宣传片摄制;②媒体投放;③采购人对宣传片脚本、初剪样片提出修改意见,成交供应商24小时内完成整改修订修改响应时效;④应急保障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通过专业的视频制作服务,全方位展现岩前镇中小流域治理、河道治理及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的建设成效与乡镇风貌;具体详见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联招、张初兴、张志军(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包干1500元计取。②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③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中亭街支行,账号:****2226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成交供应商服务费转账完可至我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和开服务费发票,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163.com。
3.未成交的供应商可至我司领取其本供应商的落标通知(排序告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岩前镇岩前村育英路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3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
联系方式:0591-****1017/****8911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