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抵税财物
项目-志合天玺9套房产网络拍卖公告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总局令第12号)《**省公共**交易平台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9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公司或拍卖人),于2026年11月23日10时00分至2026年11月24日10时00分(延时除外),对****委托抵税财物项目-志合天玺9套房产(以下简称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网络拍卖。本批次拍卖标的于2026年11月5日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场登记并公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介及明细列表
本次抵税财物拍卖标的位于**市城南片区志合天玺9套房产,是**首个第四代住宅项目,以大户型、带露台为特点。区域内环境整洁,无空气、水等污染,自然环境较优,居民素质较好,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景观较好。
详细列表如下:
| 序 | 标的名称 | 单位 (㎡) | 楼层 (总层/所在层) | 用途 | 起拍单价 (元/㎡) | 起拍总价 (元) |
| 1 | **志合天玺5幢4号 | 218.53 | 19/1-2 | 商铺 | 7390 | ****936.7 |
| 2 | **志合天玺6幢3号 | 29.04 | 19/1 | 商铺 | 6970 | 202408.8 |
| 3 | **志合天玺6幢5号 | 130.31 | 19/1-2 | 商铺 | 5270 | 686733.7 |
| 4 | **志合天玺9幢101室 | 299.74 | 10/-1-1 | 住宅 | 4200 | ****908 |
| 5 | **志合天玺9幢201室 | 198.66 | 10/2 | 住宅 | 4430 | 880063.8 |
| 6 | **志合天玺9幢202室 | 197.41 | 10/2 | 住宅 | 4430 | 874526.3 |
| 7 | **志合天玺9幢401室 | 198.66 | 10/4 | 住宅 | 4470 | 888010.2 |
| 8 | **志合天玺9幢502室 | 198.76 | 10/5 | 住宅 | 4490 | 892432.4 |
| 9 | **志合天玺12幢102室 | 302.04 | 27/1-2 | 住宅 | 4330 | ****833.2 |
| 竞买保证金(元/标的) | 100000 | |||||
| 加价幅度(元/次) | 100 | |||||
| 特别说明: 1. 以上数据均摘自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现状(但不限于展示、拍卖竞价和移交等阶段)为准,委托方、本公司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如果竞买人作出决定,表明您已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品质、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瑕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 2. 以上数据如果与实际数据出现不相符的情况,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买受人必须履行网络拍卖成交后的责任和义务。 | ||||||
二、拍卖办法
****委托抵税财物拍卖,采用网络(电子式)增价的拍卖方式,每个标的100000元竞买保证金,多拍多交,以此类推;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100元/次或100元整倍数/次;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公告发布媒体
㈠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
㈡ 京东资产交易平台;
㈢本公司微信公众号、小红书、抖音及西瓜视频等媒体同步发布。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
㈠ 展示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2日17时00分止(**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㈡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勘验拍卖标的,****公司取得联系,预约查看标的时间。现场展示联系人/电话:柴先生/159****6101;标的实际情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与委托方仔细核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认可本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时间及网址
㈠ 拍卖时间:2026年11月23日10时00分至2026年11月24日10时00分;(**时间,延时除外)
㈡ 拍卖网址:京东资产交易平台;
网址:https://paimai.****.com/;
手机客户端:京东APP。
六、报名具备资质和手续办理
㈠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由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㈡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签署《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加盖公章)。
㈢ 自然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签字摁手印)。
㈣ 本次抵税财物拍卖可以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㈤ 意向人应当于拍卖会前在京东和京东钱包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拍卖的意向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买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意向人成为竞买人后,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价前,按京东系统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办理报名手续,本次采用保留价增价拍卖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㈥ 竞买人相关资质****公司指定邮箱(****@qq.com),联系人/电话:柴先生/159****6101,****公司审查通过及确认后方可参加竞价,如未按规定提交资质或资质审核未通过的竞买人强行参与拍卖并成交,即使拍卖成交后仍视为无效,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㈦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会开始前2个工作日,向本公司或委托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成交办法
㈠ 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向买受人发出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及资料,按照拍卖文件及资料的管属原则,由买受人、****公司签字、盖章。
㈡ 拍卖成交,买受人必须在3日内按照平台的要求和操作流程缴纳拍卖成交价款、佣金及平台服务费(具体金额以平台收取为准),买受人原冻结的****公司指定账户优先抵扣拍卖佣金,剩余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价成功,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㈢ 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款中佣****公司缴纳佣金;
附/佣金缴纳比例表:
| 序 号 | 拍卖成交价 (元) | 佣金比例(%) |
| 1 | 200万元以下(含200万) | 3.58% |
| 2 | 200万以上~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 | 0.98% |
| 3 | 1000万以上~5000万(含5000万)的部分 | 0.01% |
| 4 | 5000万以上~1亿(含1亿)的部分 | 0.01% |
| 5 | 超过1亿元的部分 | 0.01% |
㈣ 委托方、买受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拍卖结果公告要求,签订《抵税财物买受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㈤ 拍卖成交后的3日内,买受人将所有款项缴清。本公司在收到全额拍卖成交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并将拍卖成交价款转账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委托方收到拍卖成交价款后,与买受人签订《抵税财物买受合同》,拍卖成交价作为《抵税财物买受合同》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标的,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买受合同的附件;拍卖标的历史遗留问题由委托方配合协助处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缴纳成交价款及佣金,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并拒绝签订《抵税财物买受合同》,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㈥ 委托方在收到全额拍卖成交款后按标的现状配合被执行人移交给买受人(包含拆封、权属材料、移交房屋钥匙等),标的内的动产部分(包含低值易耗品、建筑装修材料等),是否属于拍卖范围,以原权利人指定为准,不属于拍卖范围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主张并配合移走;成交标的移交前涉及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原权利人承担。
㈦ 委托方在结算收到拍卖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让手续,买****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转让手续及办理成功后领取《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在办理不动产权转让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金等,****总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分别由原权利人、买受人双方各自承担。
八、注意事项
㈠ 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委托方在拍卖前有权撤回拍卖标的;如果出现此类状况,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且不再追究委托方、本公司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㈡ 本公司提供的资料均摘自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及资料,鉴于抵税财物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拍卖标的以现状(展示、移交等)为准,本公司、委托方不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面积、房屋质量、地址、证照及产权手续等进行瑕疵担保,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本公司、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咨询,一旦参加竞拍即表明竞买人已经全面知晓、了解和掌握拍卖标的的瑕疵,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税费等相关事项,委托方、本公司对此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九、其他事项
㈠ 本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州)网址:https://ggzy.****.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ws)“抵税财物”板块、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paimai.****.com/)上同步发布。
㈡ 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本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㈢ ****公司微信公众平台,本次拍卖的相关说明及补充通知等从以上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敬请拍卖各方当事人及时获取最新的拍卖资讯。
十、联系方式:
委托方:****
电话:0876-****109
拍卖人:****
联系人/电话:柴先生/159****6101
监督部门:****党委纪检组
电话:0876-****455
地址:**市普**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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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