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财政局、镇雄县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所属房屋拍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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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镇**粮油****公司、****办事处所属房屋拍租公告

受相关权益人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租。相关事项如下:
一、拍租标的简介

标的号

拍租标的名称

楼层

拍租

年限

建筑面积(约,m2)

保证金

(万元)

1

镇**城甘家湾(14号)

1

3年

24.84

3

2

镇**城甘家湾(15号)

1

3年

29.52

3

3

镇**城甘家湾(16号)

1

3年

29.52

3

4

镇**城甘家湾(17号)

1

3年

29.52

3

5

镇**城甘家湾(19号)

1

3年

29.52

3

6

****老干局楼下1号

1

3年

57.76

3

7

****保健院家属房大门旁

1

3年

17.10

3

8

****保健院家属房大门旁

1

3年

15.00

3

9

****保健院家属房大门旁

1

3年

15.00

3

10

****畜牧局

****派出所下面)1号

1

3年

15.81

3

11

****畜牧局(楼下)

1

3年

32.83

3

12

镇****正街2号(从左至右,即林业局往大十字方向)

1

3年

41

3

13

****管理站(东正街68)

1

3年

38.86

3

14

镇**场坝道班房地产

1

3年

房屋建筑面积224,土地面积537

3

15

****老干局楼下

1

3年

60.84

3

16

****老干局楼下

1

3年

57.76

3

17

镇**老人事局楼下

1

3年

22

3

18

镇**乌峰镇油 榨街1号一号办公大楼

1-4/4

5年

983.16

3

19

镇**乌峰镇油 榨街2****酒店

2-6/6

5年

1470.95

3

20

镇**土官坟粮油 储备大楼

1-4/4

5年

1354.12

3

21

镇**土官坟粮油 储备大楼旁空地

1

5年

1850

3

22

****储备库

1

20年

仓房屋面光伏项目建设面积

5000

3

23

****储备库

1

20年

仓房屋面光伏项目建设面积

30000

3

24

****中心

1

20年

仓房屋面光伏项目建设面积8000

3

25

文德苑45号

三楼

10年

620.75

5

26

C001号商铺

二楼

10年

2144

5

27

沛泽苑32号

一楼

5年

53.41

5

28

沛泽苑37号

三楼

5年

532.86

5

29

沛泽苑5号商铺

三楼

5年

1797.79

5

备注:1-17号标的受****委托拍租,18-24号标的受镇**粮油****公司委托拍租,25-26号标的受镇**南****委员会委托拍租,27-29号标的受镇**南****委员会委托拍租,拍租方式均为单个标的拍租。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法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满足的条件:
法人及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二)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
交纳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标的,欲竞租多个标的的,保证金以此类推(注:各标的对应的竞租保证金如表所示)。若竞租人违约,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竞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6:30前到账为准,竞租保证金必须以转账、网银、电汇的方式转入保证金账户,逾期到账或者以现金缴存方式的视为无效(交款人与竞租报名人必须是同一名称);
拍租结束后,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其他竞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还。
保证金账户:
1-17号标的保证金账号
户 名:****
开户银行:建行**支行
账 号:530********051006952
18-24号标的保证金账号
户 名:镇**粮油****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镇**支行
账 号:203********100****76531
25-29号标的保证金账号
户 名:镇**南****委员会
开户行:******分社
账 号:760********70012
(三)特别说明
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该房屋的经营管理、使用、收益等权利。租赁到期后,由相关权益人无条件收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委托人以标的现状委托拍租,面积仅供参考,无论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成交价款不变;竞租人应实地查勘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一经竞得后不得再以任何标的现状为由拒付竞租成交款项。
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委托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期满,委托人不负责赔偿承租人承租期间对房屋的装修装饰等投资;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原房屋结构,若违法违规使用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不能用于经营化工、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以及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于危险物品储存仓库。可根据双方协商进行续租或退租。18—20号标的允许经营项目为:酒店、民宿、餐饮、办公等服务业;21号标的允许经营项目为:物流、汽修、洗车场、停车场等;22号—24号标的允许经营项目为:光伏项目建设,同时承租方的设计、安装需经委托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1-17号标的承租方须向委托人支付3000元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时,若原有设施、设备完好,水电等相关费用结清,委托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18-21号、25-29号标的承租方须向委托人支付首年租金10%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时,若原有设施、设备完好,水电等相关费用结清,委托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22号标的—24号标的承租方需向委托方缴纳一年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成交确认书(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不入场进行安装,委托方将解除合同,并且不退回履约保证金。
三、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饭店一楼。
五、标的展示:2026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12日实地展示。
六、拍租时间:2026年11月13日9:30。
七、拍租地点:****饭店八楼。
八、联 系 人:耿禧
九、联系电话:172****4191
本公告在**新闻网、**微生活上发布。
特此公告

云****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1-05
招标公告
镇雄县财政局、镇雄县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所属房屋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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