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县**街64号楼安全隐患排除改造项目已经****2026年第25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的规定: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38万元),不属于必须公开招标的范围,现对该项目采用场外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进行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县**街64号楼安全隐患排除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县。
2.3项目概况:**街64号资产总建筑面积1119.87㎡,建筑共四层,该资产为80年代建筑,闲置时间较长,建筑及配套设施老化严重。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对该栋资产实施综合修缮改造。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招标规模:389736.23元。
2.6发包范围:对**县**街64号楼安全隐患排除改造,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工期:50日历天或以发包人要求的时间为准。
2.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2.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状况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结果为准。
4.自2023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个(含1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不收费。
4.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县起春路781号)。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16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9时30分(**时间)。
5.3递交地点:****会议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评标时间及地点
6.1评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时间)。
6.2评标地点:****会议室。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进行公示,对其他地点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发包人:****
地 址:****小学对面
联系人:葛园明(159****9051)
代理机构:****
地 址 :**县起春路781号
联系人:樊国平(135****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