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11-30 09:3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11-06~2026-11-27
受****(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以下简称“拍卖人”)对**县**乡新集镇、**县龙头山镇、**区二环西路、**区**街、**区北**街及**县江底镇**牛栏江磷化厂共计24项房地产资产进行公开拍卖(二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信息
标的号 | 所有权人 | 产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设计用途 | 建成年代 | 结构 | 楼层 | 面积(㎡)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宋仕先 | 房产证号:鲁房权证**县字第****0993 号 | **县**乡新集镇 | 商铺 | 2012年 | 框架 | 2/2 | 216.00 | 22.55 | 6.5 |
土地证号:鲁集用(2013)第0345号 | ||||||||||
土地证号:鲁集用(2013)第0344号 | ||||||||||
4 | 马勋涛 | 房产证号:鲁房权证**字第****8726号 | **新集镇 | 商铺 | 2012年 | 框架 | 2/2 | 56.91 | 6.09 | 2 |
土地证号:鲁集用(2011)第1278号 | ||||||||||
5 | 陶泽兵 | 房产证号:**县房权证**乡字第****9080号 | **回族乡**村 | 商铺 | 2012年 | 框架 | 3/3 | 36.60 | 3.23 | 1 |
土地证号:鲁集用(2012)第 619 号 | ||||||||||
土地证号:鲁集用(2012)第20701号 | ||||||||||
8 | 邓启平 | 房产证号:鲁房权证龙字第 ****8492 号 | 龙头山****小组 | 商住楼 | 2010年 | 砖混 | 3/3 | 395.04 | 29.15 | 8.5 |
土地证号:鲁集用(2011)第812号 | ||||||||||
9 | 龙寒梅 | 房产证号:鲁房权证龙字第****8493号 | 龙头山****小组 | 商住楼 | 2010年 | 砖混 | 3/3 | 395.04 | 29.15 | 8.5 |
土地证号:鲁集用(2011)第813号 | ||||||||||
10 | 邓益国 | 房产证号:鲁房权证龙字第****8496号 | 龙头山****小组 | 商住楼 | 2010年 | 砖混 | 3/3 | 419.00 | 30.92 | 9 |
土地证号:鲁集用(2011)第814号 | ||||||||||
11 | 徐大芬 | 房产证号:鲁房权证龙字第****8495号 | 龙头山****小组 | 商住楼 | 2010年 | 砖混 | 3/3 | 219.00 | 16.16 | 5 |
土地证号:鲁集用(2011)第815号 | ||||||||||
12 | 聂朝卫 | ZT201****001364 | **区二环西路西侧泰平盛世荷苑4 号地块8 幢1-2 号 | 非住宅 | 2015年 | 框架 | 1/32 | 102.10 | 63 | 19 |
13 | 聂朝卫 | ZT201****001360 | **区二环西路西侧泰平盛世荷苑 6 号地块2 幢 1-10 号 | 非住宅 | 2015年 | 框架 | 1/32 | 146.88 | 92.76 | 28 |
14 | 马力 | 云(2017)**区不动产权第****732 号 | **区**街52附2号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2011年 | 钢结构 | 1-2/7 | 254.40 | 102.98 | 30 |
15 | 张敏 | 云(2018)**区不动产权第****144 号 | **区馨逸街新天地小区3幢1单元805号住房(原北****线新天地)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2015年 | / | / | 101.48 | 33.29 | 10 |
标的号 | 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所在功能区 | 建成年代 | 结构 | 楼层 | 面积(㎡)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6 | **** | **县江底镇**牛栏江磷化厂 1 | 工业 | 2009年 | 框架 | 1-2/2 | 338.06 | 74.64 | 22 | |
**** | **县江底镇**牛栏江磷化厂 2 | 工业 | 2009年 | 砖混 | 1-2/2 | 139.70 | ||||
**** | **县江底镇**牛栏江磷化厂 3 | 工业 | 2009年 | 砖混 | 1-3/3 | 180.15 | ||||
**** | **县江底镇**牛栏江磷化厂 4 | 工业 | 2009年 | 框架 | 1-1 | 396.58 | ||||
**** | **县江底镇**牛栏江磷化厂 5 | 工业 | 2009年 | 砖混 | 1-1 | 44.11 | ||||
**** | **县江底镇**牛栏江磷化厂 6 | 工业 | 2009年 | 砖混 | 1-2/2 | 108.53 | ||||
**** | **县江底镇**牛栏江磷化厂 7 | 工业 | 2009年 | 砖混 | 1-2/2 | 516.59 | ||||
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土地证号 | 地类用途 | 宗地面积(㎡) | ||||||
**县牛栏江磷化厂 | 江底乡江底村(郑家坪) | 鲁集用(2001)字第J2001-01 号 | 工业 | 1633 | ||||||
**县牛栏江磷化厂 | **江底乡江底村(郑家坪) | 鲁集用(2008)字第083 号 | 工业 | 568.75 |
注: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物现状及权属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对标的的质量等其他性质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应拍卖前实地查勘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实地看样勘察时请勘察人员务必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所有安全责任由勘察人员自行承担。未看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及存在的已知和未知瑕疵,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数量及质量,对标的物产生的客观损耗无异议,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竞买人属于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的,报名须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报告;
5、中拍平台对应公告内下载(竞买协议)、(网络竞买人申请书)。
竞买人属于自然人的,报名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2、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3、中拍平台对应公告内下载(网络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竞买协议)、(网络竞买人承诺书),签订并按手印。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16时30分,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造成不能参加竞买活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正式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11月6日16时30分至2026年11月27日16时30分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免费获取拍卖正式文件。
五、竞买人可于2026年11月6日16时30分至2026年11月27日16时30分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进行注册报名,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16时30分。竞买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且资格审查合格,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才能参与网上竞价。
六、公告日期:2026年11月6日16时30分至2026年11月27日16时30分。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6年11月30日9时30分。
(二)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八、缴纳保证金
(一)保证金采用线下缴纳,须从竞买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缴纳人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若缴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不一致的,以缴纳人为准。
(二)保证金以实际到账****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缴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三)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未成交的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四)缴纳形式:须从竞买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指定账户。
(五)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信用社
银行账号:740********10012
注意:(保证金缴纳需备注:**农信社24项房地产资产X号标的竞买保证金,联系电话:1XXXXXXXXXX。)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账户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本次电子竞买活动。
九、标的展示:本次拍卖标的不组织统一查勘,意向竞买人于2026年11月27日前联系****李先生自行现场查勘,标的所在地:详见“一、拍卖标的信息”房屋坐落位置。
十、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物现状及权属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对标的的质量等其他性质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应拍卖前实地查勘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实地看样勘察时请勘察人员务必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所有安全责任由勘察人员自行承担。未看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及存在的已知和未知瑕疵,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数量及品质,对标的物产生的客观损耗无异议,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二)委托人所持有拍卖标的物产权因是集体土地产权未过户至委托人名下,委托拍卖标的存在产权瑕疵,拍卖成功后,委托人、拍卖人本次拍卖仅对房屋使用权进行拍卖,且不保证配合完成与买受人过户的相关手续,拍卖人须向竞拍人说明标的物产权的瑕疵问题,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完成过户,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过户等发生的一切费用。拍卖佣金及平台使用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
(三)本次拍卖标的的房产、土地面积以现有产权证记载为准,竞拍人可在竞拍前对意向竞拍的拍卖标的进行实地查勘,若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实测房产、土地面积与现有产权证记载面积有误差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价格不再做调整。
(四)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及佣金(佣金收取率详见《竞买协议》内佣金约定),持《成交确认书》到****签订《拍卖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拍卖出让合同》或不按期支付成交款的,视为买受人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给退还。
(四)拍卖标的内部分土地使用权****基地的房地产:
①部分房地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基地,土地所有权属村农民集体。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房屋转让受限,仅允许本集体经济组织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成员受让;非本村村民、城镇居民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标的起拍价建立在竞买人具备合法受让资格假设之上,若竞买人资格不符,标的难以正常过户,竞买人自行考虑折损风险。
②标的能否完成过户登记,由自然**部门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审核确认。委托人及拍卖机构不对过户可行性提供保证,意向竞买人应自行提前核实受让条件。
十一、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拍卖活动结束后,买受人于2026年12月1日17时00分前,联系****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结清成交款。
十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电话:刘先生:159****1281
委托人:****
联系人/电话:李先生:138****9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