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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临时用地审批公示。
| 1 | 用地单位 | 云****集团****公司 |
| 2 | 项目名称 | 国道G353线迪庆州维西县拉河柱至**市玉龙县小**段改建工程(玉龙段一期)临时用地延期 |
| 3 | 使用期限 | 一年 |
| 4 | 用 途 | 拌合站、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放场、弃土场、施工便道、****工厂、临时生活用房 |
| 5 | 用地面积 | 28.5303公顷 |
| 6 | 审批单位 | **** |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0日
公示网址:****政府门户网站
意见反馈和联系方式: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电话:****146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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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