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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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2-11-29 16:33:53

云发改能源〔2022〕1272号

****委员会,****公司:

《****委员会关于审批**州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发改基础〔2022〕313号)和《****公司关于审批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2〕4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6〕67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4〕617号)及《****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相关规定,根据咨询机构评审意见,现将**州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州8县**及改造10千伏线路484.68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64.52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00台,容量15.18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估算29560.8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91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3648.82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县

**县**及改造10千伏线路15.36千;**及改造低压线路1.07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4台,容量1.03兆伏安。工程总投资1404.46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8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23.46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二)**县

**县**及改造10千伏线路62.23千米;**柱上开关24台;**及改造低压线路0.57千米。工程总投资4706.83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94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765.83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三)**县

**县**及改造10千伏线路65.82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5.75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5台,容量1.20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4963.78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99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970.78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四)**县

**县**及改造10千伏线路42.53千米;**柱上开关12台;**及改造低压线路27.63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8台,容量3.80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2847.61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7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277.61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五)屏边县

屏边县**及改造10千伏线路39.33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9.64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7台,容量2.7兆伏安。工程总投资2505.63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0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004.63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六)**县

**县**及改造10千伏线路83.98千;**及改造低压线路3.53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1台,容量1.85兆伏安。工程总投资3788.61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758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030.61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七)**县

**县**及改造10千伏线路106.05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16.12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5台,容量4.6兆伏安。工程总投资5882.91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17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705.91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八)**县

**县**及改造10千伏线路69.38千米;**及改造低压线路0.21千米。工程总投资3460.98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69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768.98万元,****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三、****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后续手续各子项目可按照建设进度或单个项目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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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