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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我局收到申请人提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面积更正变更申请,经初步核查,该变更为申请人电子报盘录入错误导致的面积修正,拟准予该许可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申请人:汪廷钧
原许可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原许可证书编号:****
原许可证项目名称:汪廷钧自建房项目
二、面积录入错误更正明细
本次变更仅为原证书办理时的申请人电子报盘系统录入笔误修正,项目实际建设边界、规划指标、审批要件均未发生任何调整,不属于**或调整类规划变更,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原许可证载建筑面积:336.30 平方米(录入错误值)
拟更正后证载建筑面积:366.30 平方米(实测正确值)
更正依据:原审批档案复核记录、设计方案总平图、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合格证书,确认原证书面积为录入环节笔误,与实际审批结果不符。
三、公示时间与反馈渠道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相关权利人持有不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反映。
公示期限: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11日
通讯地址:**县博南镇龙兴路51号
联系电话:0872-****326
邮编:672600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收回原核发的许可证并作废,换发更正变更的新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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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