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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电站二期环保竣工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电站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大朝**镇、大寨镇、涌宝镇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其他事项说明及专家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03日-2026年12月0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88****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