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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以及《****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更新制订的通知》(2025年11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县开展了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工作。测算成果已通过****规划局、******厅验收。
****政府批准,****中心**、勐佑镇、营盘镇、洛党镇、小湾镇、鲁史镇、三岔河镇、雪山镇、大寺乡、诗礼乡、郭大寨彝族白族乡、**彝族苗族乡、腰街彝族自治**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基准地价成果体系同时废止。
附件:****中心**、勐佑镇、营盘镇、洛党镇、小湾镇、鲁史镇、三岔河镇、雪山镇、大寺乡、诗礼乡、郭大寨彝族白族乡、**彝族苗族乡、腰街彝族自治**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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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