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玉溪-峨山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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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 号
来 源 ****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6-11-03
****环境局关于2026年1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县双江街道书山路8号。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爱****公司。

建设内容:租用**省**市峨山彝族自****福利中心D栋1、2层房屋作为项目经营场所,总建筑面积1800m2,设置标准化住院床位24张,配套建设门诊诊疗区、医技检查区、住院病区、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消毒供应区、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设施,为****医疗机构。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装修施工产生的扬尘和装修废气,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室内装修过程中尽量关闭门窗,减少粉尘排放;

(2)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车斗应用篷布遮盖严实;

(3)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用防尘布遮盖等措施;

(4)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装修材料。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峨山健新养老院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环境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建筑装修、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通过施工期关闭门窗、做好设备维保降噪、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减缓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中的钢筋、木料分类回收,交由****收购站处理,其余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场地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化粪池、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煎药房异味和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减缓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主体采取密闭加盖设计,污水处理站区域定期开展消杀,建立设备运维、消杀、污泥清运台账记录,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2)项目化粪池为地埋式,密闭性较好,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3)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密封后,放入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进行消毒、喷洒除臭剂除臭处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清运处置。

(4)煎药机煎药时保持密闭并维持一定压力,药渣实行日产日清,同时煎药房加强通风换气。

(5)发电机选用优质柴油,定期维修保养,仅在停电时应急启用,产生的废气经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检验科废水经封闭式污染物收集桶(2只,每只100L)收集并进行pH调节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4个,每个容积12.8m3,合计51.2m3),****医院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0m3/d)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较严值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和发电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设备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噪声控制措施为:

(1)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空气动力性设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处理,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2)运营过程中设备设置于房间内,以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3)合理布局,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

(4)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项目邻书山路一侧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边界执行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废弃包装材料、药渣、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医疗废物、废紫外灯。生活垃圾、药渣和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未被污染的吊瓶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委托具备条件的正规再生**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经专用医疗废物收集桶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紫外线灯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减小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重点防渗区为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处理站、化粪池、污泥消毒池,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 m,K<1.0×10-7 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为道路、综合楼内等区域,采取地面硬化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