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零星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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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校校园基础设施完好、教学及办公环境安全有序,满足校园日常零星维修、设施维护需求,现****学校校园零星维修项目。本项目旨在通过公开比价,择优选定综合实力强、服务有保障的供应商完成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
二、采购项目:
****校园零星维修项目。
三、经费预算:按每年预算经费计划,并经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确认后执行。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校内指定区域
2.项目内容:
****学校常态化零星维修服务,涵盖校园内所有小额、零散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房屋建筑维修:教学楼、办公楼、厕所等校舍墙体开裂修补、内外墙涂料粉刷、屋面及墙面漏水防渗维修、门窗更换与维修、吊顶修缮等;
地面设施维修:校内地砖、地坪、台阶、踢脚线破损修复、地面找平修补等;
附属设施维修:校园道路、道板砖、井盖、排水沟、护栏、围墙等公共设施破损维修、更换;
水电零星维修:校内普通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给排水管道、水龙头、阀门等小型设施故障维修、更换;
其他零星工程:校园小型设施加固、局部改造、破损修复、安****学校临时交办的各类小额零星维修任务。
3.项目要求:
所有维修项目均按照采购人现场需求、行业规范及安全标准施工,确保维修质量达标、现场整洁、安全合规。
五、项目完成时限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共三年。
2.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如需再有校园零星维修项目,则单独签订合同。
六、资格条件
(一)在****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资质要求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七)信誉要求
1.被“信用中国(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
3.近3年(2023年10月至今)未在“****政府采购网”(www.****.com)受到公开可查询的行政处罚。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办事机构、挂靠公司。
七、评审方式
综合评审法(对符合此项目资格要求并按本公告相应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单位进行核查,并根据所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审及打分,最终按比选文件载明附件1进行综合打分,取排名第1名的机构为本项目服务单位)。
八、比选文件
(一)比选申请承诺书(附件2);
(二)资质、规模、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
(四)授权委托书(附件4);
(五)服务方案;
(六)工程量清单(附件5)
(七)报价一览表(附件6);
(八)人员配备资质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7);
(九)类似业绩相关资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附件8);
****政府采购活动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附件9)。
备注:申报材料除第(二)、(五)项格式自拟外,其他材料均参照附件格式和要求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确认。报名材料提供盖章扫描版(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校园零星维修项目比选文件)用于评审,无需提供纸质版。电子版报名材料U盘储存(标注申请单位名称)用文件袋密封,封面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评审结束后,提交文件不再退回各报名单位。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下午17:00。
(二)响应文件递交至南省**市**区**路(地铁**站旁)********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寄送、传真、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参与报名和递交参选文件。
十、其他无效响应条款条件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二)未按响应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响应文件的;
(三)响应文件内容不全、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四)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五)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文件要求签字或盖公章的;
(六)没有报价的,或者供应商投报两个或多个标书、或者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
(七)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八)以他人名义、提供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业绩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九)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十)授权委托人经查实非供应商本单位职工的。
十一、其他
(一)本次公开比选仅针对****校园零星维修项目;
(二)**省**市**区**路(地铁**站旁)****对本公告和比选评审标准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189****6376 0871-****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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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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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文字|沈 鑫
排版|范荣艳
一审|夏 都
二审|梁昆铭
终审|浦礼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