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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司**市冬瓜加气站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申报材料,经我局审查,****商贸有限公司**市冬瓜加气站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事项进行办理,现予以公示。
| 企业名称 | 经营类别 | 地址 | 法人 |
| ****公司**市冬瓜加气站 | 汽车加气站 | **省**彝族****社区居民委员****园区加油站 | 蔡航兵 |
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0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联系单位:****城市建设科,联系电话:087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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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