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 一 )
项目名称:****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医疗设备院内采购项目 ;
( 二 )
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
( 三 ) 预算金额 : 8万元(注:最高限价8万元,超预算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 四 ) 采购数量: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清单);
( 五 ) 供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 5日内 ;
( 六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厂家授权书;
(三)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三、响应文件递交、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 11 月 9 日 17 : 30 截止 ;
( 二 ) 地点:纸质版资料送至 ****防治所门诊楼 5楼资产管理与采购科( 卢 老师: 0876-****631 ),电子版资料 发送至 邮箱(邮箱 ****88545 @qq.com) , 如若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不一致,以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为准 ;
( 三 ) 评审 时间: 2026年 11 月 10 日 15 :00(**时间 );
( 四 ) 地点: ****防治所****活动室 ;
( 五 ) 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按采购文件要求将需提供材料加盖公章(每页 须加盖 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的材料需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递交封面没有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五、评审办法
( 一 ) 审核资质及材料,若出现供应商未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不满足上述要求等情况,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
( 二 )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参数响应程度、售后服务方案、交货期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
( 三 ) 如有恶意竞争嫌疑,****小组商定做出取消资格处理。
六、申明
本次院内采购的结果****防治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附件:采购清单
撰稿:卢 露
附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