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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准予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桥头公路提升改造工程3#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 2026-11-02 17:11 |
| ****运输局: 你单位于 2026 年10月14****机关提出《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桥头公路提升改造工程3#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书已收悉,本机关于 2026年10月14日依法受理。中盎****公司于 2026年7月27日组织专家对《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桥头公路提升改造工程3#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内。经审查,报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桥头公路提升改造工程3#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桥头公路提升改造工程3#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组审查意见》,你单位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该意见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并依法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建设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