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自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10万吨热法磷酸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公司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总 181****6623
2、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 132****8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