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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公司开发建设的**市****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已竣工完成并向****申请竣工规划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规划核实情况公示如下:
经规划核实,该项目竣工实测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与审批的规划方案基本一致,根据2026年10月28日****第十五次专题分析会会议的决定,拟对该项目通过规划核实。
现针对以上情况予以公示,通过7个工作日****政府门户网站(www.****.cn)公示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9日(7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1、****政府门户网站(www.****.cn)
2、**市****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现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书面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逾期或无异议的,****将按照现状对该建设项目予以规划核实,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联系方式:******局规划核实科
电话:087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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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