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县小洞锑矿采选工程和****公司废弃**综合利用建设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1-****7476、0871-****6553****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71-****1645
通讯地址:**市******中心A9栋
邮编:6500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项目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县小洞锑矿 采选工程 | ****县**塘乡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研究院****公司 | ****为小洞锑矿矿权人,2022年3月,****编制完成了《**省**县小洞**锑矿勘探报告》,2022年7月13******厅关于《**省**县小洞**锑矿勘探报告》矿产**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云自然资储备函〔2022〕17号),根据评审备案证明,**储量估算范围内探明+控制+推断**量矿石量111.5万t,金属量34900t,平均品位3.13%。2023年6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县小洞锑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2024年7月3日,******县小洞锑矿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731****0715,**由11个拐点圈定,**面积0.3799km2,开采深度1184m~1018m,井巷工程标高:1425m~990m,开采矿种为锑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矿规模9万t/a,有效期2024年7月3日至2034年7月3日。2026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完成《******县小洞锑矿采选工程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本项目开采对象为Ⅰ1、Ⅰ2、Ⅰ3矿体,先开采1060m中段,其次开采1020m中段,然后开采1100m中段。项目不设置废石场和尾矿库,废石外售综合利用,尾矿胶结充填采空区。小洞锑矿属于《****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清单》中的达标保留矿山。 2026年2月21日,本项目取得****委员会《关于******县小洞锑矿采选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产业〔2026〕165号),主要核准内容包括拟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性质为**,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规模为9万吨/年,矿山基建期2年,服务年限12年,最终产品为锑精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罐笼竖井、回风竖井,1100m、1060m和1020m中段采切工程,选矿厂等主体工程,给排水、供电等配套附属设施;污水处理、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9431.69万元。 | 1.大气: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矿井涌水、井下充填废水(充填泌水+管道冲洗废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尾矿废水、精矿脱水废水、选厂地面清洗等废水、化验废水和生活污水。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绿化(第一类污染物及铊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浓度限值及修改单要求、其余污染物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要求)、生产降尘用水及选矿新鲜水补水,其余部分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要求后经管**排至法郎沟。其他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 3.地下水:项目选矿厂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类,矿山采矿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评价范围内地下水环境较敏感,采场、工业场地等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选矿厂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材料库、机修间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2 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处理站及收集池、****处理站及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选矿各车间及回水池、充填站及深锥浓密机、废石倒装场地、原料堆棚、北部回风井场地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办公楼、宿舍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通过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后,可满足各防渗区的防渗要求,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控。 4.噪声:项目各设备噪声包括破碎机、双层振动筛、球磨机、空压机、风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项目采用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区声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在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根据《******县小洞锑矿采选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矿山采用上向水平分层充填采矿法、垂直分条两步骤嗣后充填采矿法及上向水平分层充填法。根据初步设计给出的范围线,本次预测的地表最大下沉值约为42.6mm,最大水平变形值0.136mm/m,地表最大倾斜值0.099mm/m。 评价区内发现重要植物6种,其中**范围内分布有5株春兰(二级、易危)、2株越南槐(二级、易危)、2株中华桫椤(二级)和3株金毛狗(二级);**范围外分布有2株红椿(二级、近危)、2丛带叶兜兰(二级、易危)和1株金毛狗(二级)。野生保护植物均不处于开采移动范围内以及地面工程占地范围内,对**范围内野生保护植物拟采取挂牌保护及定期巡护的措施。根据项目现场调查,评价区也未记录到优先保护区中明确的季风常绿阔叶林、山地苔藓常绿阔叶林等保护植被类型。项目区周边地表水体和纳污水体内不存在保护水生物种,项目建设和排水对法郎沟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7.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垂直入渗等。经《报告书》预测,在采取严格控制各类废水收集、处理、循环利用,各水池和设备区域采取防渗措施,加强各环节粉尘管控后,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柴油、机油、硝酸、硝酸铵、2#油(松醇油)、硫酸、盐酸、废矿物油,《报告书》对废矿物油泄漏后的环境风险进行了分析,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是油类物质发生泄漏、火灾和爆炸产生的次生环境风险影响,提出了对应情况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在严格实施《报告书》及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风险防控措施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原矿破碎和筛分废气 原矿破碎和筛分废气(DA001)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内部运输采用密封皮带运输,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经破碎机和筛分机自带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破碎筛分除尘系统,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5中限值要求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 (2)原矿磨矿和废石破碎筛分废气 原矿磨矿和废石破碎筛分粉尘(DA002)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经磨矿机、筛分机自带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磨矿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后,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5中限值要求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矿井涌水、井下充填废水(充填泌水+管道冲洗废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尾矿废水、精矿脱水废水、选厂地面清洗等废水、化验废水和生活污水。矿井涌水****处理站(工艺为混凝沉淀+砂滤,处理规模720m3/d)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绿化(第一类污染物及铊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浓度限值及修改单要求、其余污染物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要求)、生产降尘用水及选矿新鲜水补水,其余部分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要求后经管**排至法郎沟。其他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2m3,预处理食堂废水)、化粪池(35m3)预处****处理站(处理规模36m3/d、A/O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暂存于生活污水收集池(100m3)非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材料库、机修间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2 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处理站及收集池、****处理站及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选矿各车间及回水池、充填站及深锥浓密机、废石倒装场地、原料堆棚、北部回风井场地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办公楼、宿舍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项目设置7口地下水长期跟踪监测井,可覆盖项目区地下水上游、下游及侧向区域。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 。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部分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处理站污泥全部用于井下充填,矿山开采废石全部外售综合利用,抛废废石部分井下充填,剩余外售综合利用。生****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 建设单位2026年2月10日起通过“****政府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6年6月16日通过“****政府网”、《**信息报》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人民政府、****村委会、****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示,2026年7月8日通过“****政府网”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提出意见。 |
| 2 | ****公司废弃**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园区四方地片区内 | ****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公司 | 华联铟业原名为**华****公司,****园区四方地片区,成立于2005年4月30日,厂内已建设**华****公司年产8吨铟冶炼厂项目、**华****公司年产精铟12吨项目、****公司粗铟生产系统环保辅助设施—5000t/a七水硫酸锌生产项目和****公司废水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上述项目分别于2005年9月、2006年11月、2008年10月和2011年1月取****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批复。2012年7月30日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7年9月华联铟业开展了年产8吨铟冶炼厂及其废水处置设施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并于2018年2月26日****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查意见。原有项目自2021年2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本次建设拟在原有厂区的基础上新增部分用地建设废弃**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两条生产线,1#生产线以含锗物料、含铟物料为原料生产铟锭、锗精矿,拟处理危险废物2.4万t/a;2#生产线以含锌物料等为原料生产氧化锌,拟处理固体废物7万t/a。项目于2024年6月17日****改革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406-530113 -04-02-302714,2026年5月26日对备案证进行了更新。 | 1.大气:正常情况下,拟建项目排放的SO2、NO2、PM、PM2.5、氟化物、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氨、二噁英在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空气一类区所有网格点、关心点以及厂界外最大落地点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SO2、NO2、PM、PM2.5、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氨、硫酸雾、二噁英在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二类区所有网格点、关心点以及厂界外最大落地点的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在环境空气一类区内所有网格点、关心点以及厂界外最大区域落地点的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叠加现状环境质量浓度以后,在评价范围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空气一类区内所有预测网格点、关心点的SO2、NO2、PM、PM2.5、CO保证率日均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标准要求;SO2、NO2、PM、PM2.5年均叠加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预测网格点及关心点的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TVOC、氨气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叠加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要求。全厂所有无组织污染源厂界处的NH3小时浓度预测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全厂所有无组织污染源氯化氢、氟化物、氨、硫酸雾、重金属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情况,废气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对正常情况下增加较多,所有预测点的最大贡献值预测结果其影响较正常情况下也相应增加。因此,从环境管理的角度出发,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中必须严格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检修,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直至停止生产,同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设置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排放事故发生。 2.地表水:改建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及“清污分流”制。本项目含盐废水(纯水制备排水、软水制备排水、余热锅炉排水、设备冷却水、三效蒸发冷却水系统排水)产生量37.98m3/d,排入水淬渣循环水池作为水淬补充用水,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粗铟回收排水、锗回收排水、碱液吸收塔排水、烟气脱硫排水、水淬循环系统排水、水淬渣贮存库渗滤液、滤布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化验室排水)共209.21m3/d,全部进****处理站(采用“化学除油+二级中和沉淀+三效蒸发”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后回用至水淬渣系统、脱硫塔和碱液吸收塔补水、锗回收工序和浸出渣、还原渣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最大产生量为352.5m3/d,经初期雨水池收****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至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Ⅰ类,评价范围内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通过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后,可满足各防渗区的防渗要求,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控。 4.噪声:在经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基础减振等相关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的噪声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项目各设备噪声包括风机噪声、水泵噪声、设备噪声等。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园区内,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7.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垂直入渗和大气沉降。通过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和采取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垂直入渗污染;同时,经《报告书》预测,有组织废气中重金属及二噁英类排放量全部在评价范围内沉降,预测服务年限内,土壤环境中重金属及二噁英类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砷、镉、汞、铬、铅、铊、锑、硫酸、盐酸、氯化氢、氨、氨水、氯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天然气(甲烷)、氟化氢、氢氟酸、磺化煤油、柴油、废油、废矿物油等。风险单元主要有危废原料贮存库、配料车间、煤粉库、湿法生产系统、回转窑生产系统、危废贮存库、****处理站等,风险类型为泄漏以及引起的火灾和爆炸。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和-2的影响范围内无常住居民,为了保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必要时根据事故预警级别,****政府汇报,组织居民进行疏散。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确保环境风险可防控。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回转窑混合配料及上料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及抽风系统(集气效率不低于95%),后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由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熔铸废气和单宁锗煅烧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尾气接入回转窑系统的脱硫塔进一步净化处理;回转窑出渣口外逸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3#)处理后,再接入回转窑系统的脱硫塔进一步净化处理;回转窑烟气经SNCR脱硝+沉降室+余热锅炉+表冷器+覆膜布袋(4#)+双碱法脱硫系统+电除雾处理。上述废气合并由1根4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3)在各浸出反应罐上加盖封闭(收集效率99%),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三级碱洗塔处理后由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4)无组织控制:1#危废原料贮存库、2#危废原料贮存库均采用封闭库房,并分别设置1套雾炮抑尘系统;配料车间封闭,在配料环节设置集气罩,并配备覆膜布袋除尘器,车间内设置1套雾炮抑尘系统;湿法生产车间、回转窑车间均为封闭车间,并通过集气罩等措施加强废气收集设施管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改建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及“清污分流”制。本项目含盐废水(纯水制备排水、软水制备排水、余热锅炉排水、设备冷却水、三效蒸发冷却水系统排水)产生量37.98m3/d,排入水淬渣循环水池作为水淬补充用水,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粗铟回收排水、锗回收排水、碱液吸收塔排水、烟气脱硫排水、水淬循环系统排水、水淬渣贮存库渗滤液、滤布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化验室排水)共209.21m3/d,全部进****处理站(采用“化学除油+二级中和沉淀+三效蒸发”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后,第一类污染物中的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铊和锑)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进行管控,其他第一类污染物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 73-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管控,其余因子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限值管控,回用至水淬渣系统、脱硫塔和碱液吸收塔补水、锗回收工序和浸出渣、还原渣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最大产生量为352.5m3/d,经初期雨水池收****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至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 ****园区污水管网,****园区****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中1#危废原料库、2#危废原料库、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地面与裙脚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配料车间、浸出车间、铟回收车间、锗回收车间、各化学品储罐区、杂盐库、脱硫石膏贮存库、中和渣原料库、石膏渣原料库、水淬渣原料库、水淬渣库、尿素配液区、回转窑烟气净化区域、发电机房(配电室1F)、车辆清洗区、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冲渣池、水淬渣循环池等废水/废液收集处理池防渗层防渗要求为等效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为煤粉库、碱石灰库、一般固废贮存库、氧化锌库、备件及维修间、产品库、辅料库、回用水池、隔油池、化粪池防渗层防渗效果须等效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或参考GB16689执行。简单防渗区为综合楼、车间操作室、污水加药装置、地磅、软水站、水泵房、生产用水池及厂内主要运输道路,采取混凝土硬化措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部分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部分返回生产,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 ****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免予开展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开程序。《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2026年4月13日起通过“****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2026年4月13日起通过“****政府网站”和《春城晚报》,同步在项目区周边碧谷街道、铜都街道、老村村委会、****村委会、****村委会等地公示栏张贴公示进行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2026年5月25日通过“****政府网站”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提出意见。 |
注:报告表没有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