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商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选聘调料、干货、副食类供应商的询价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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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价条件

为进一步满足****食品供应(调料、干货、副食类)的业务需求,现面向社会选聘具备调料、干货、副食类供应资质的供货商。

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比选条件,****决定采用询价比选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参与本次询价比选活动。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选聘调料、干货、副食类供应商

(二)项目地点:**市

(三)项目概况:****开展调料、干货、副食类供应、配送业务,拟面向市场选聘一家调料、干货、副食类供货商。

(四)质量要求

1.供货商必须为合法注册的正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调料类销售相关、干货类、副食类、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相关品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约责任的能力,杜绝个体无资质散户、无证作坊**。需要预包装,标明厂家、生产日期、质保期等各类信息,所出售的所有批次的货品能够出具检测报告,在保质期内。询价人有权对任意批次自行抽样送检。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涵盖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项目);依法仅需备案的,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3.具备分拣、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规范。

4.供货商需具备稳定、可溯源的固定采购源头,来源清晰、可追溯。

5.具有稳定可靠的进货渠道,经营多个品牌或多个品目的,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供货**协议或经销授权书。

6.所供产品应为正规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具有完整的生产许可和标签标识,不得供应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者的“三无”产品,不得供应来源不明的散装散货。

7.同一品目同期应供应同一品牌、同一等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不得混装不同等级或以次充好;确需更换品牌或等级的,须事先书面报采购单位同意。

8.产品感官应具有该品类特有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霉变、无虫蛀、无肉眼可见杂质(泥沙、杂草、虫体、毛发等),形态完整、干燥、不结块。严禁供应添加非食用物质(苏丹红、罗丹明B、吊白块、工业染料、工业用盐等)的产品,严禁以工业盐、非食用盐冒充食盐。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单位配送亚硝酸盐(包括工业亚硝酸盐、食用亚硝酸盐),不得在所供产品中主动添加亚硝酸盐。产品中亚硝酸盐残留量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限量要求。

9.水分、杂质、碎屑率等品质指标应符合产品明示执行标准或相应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干货类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用感官要求: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气味和滋味,干爽、不霉烂、无虫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整齐均匀,不得有酸败、哈喇味或霉变气味。

(2)食用菌干制品(黑木耳、银耳、香菇、干蘑菇等):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7096)的规定,污染物限量按GB2762执行(干制品需按干湿比折算),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标,严禁硫磺熏蒸护色。

(3)坚果与籽类干制品(花生、瓜子、核桃等):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的规定,重点控制酸价、过氧化值及黄曲霉毒素限量。

(4)淀粉制品类干货(腐竹、粉丝、粉条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或明示执行标准,不得添加吊白块、工业色素等非食用物质,二氧化硫残留量符合GB2760规定。

(5)干制蔬菜类(黄花菜、笋干、干豆角等):应符合GB2762、GB2763及相关产品标准,不得使用工业硫磺熏蒸,二氧化硫残留量符合限量要求。

(6)供货时须提供对应批次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或产地证明+快检报告),检测项目应至少覆盖污染物、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等)及真菌毒素(坚果籽类适用)等关键安全指标。”

10.所有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及行业标准、《食品安**家标准》中各类目。

11.严禁使用工业硫磺、荧光增白剂、吊白块等非食用物质处理产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以硫黄熏蒸、染色等方式掩盖产品劣质、霉变或陈化问题。

12.严禁供应霉变、生虫、酸败、哈喇味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严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13.微生物及即食类制品指标按相应产品标准执行。无致病性细菌超标,无腐败变质、霉变、污染等质量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通过官方检疫检验,具备合格检测报告。

14.产品包装干净、密封、完好,无破损、无泄漏、无二次污染,包装标注清晰,包含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次、产地、保质期、储存条件、供应商信息、检疫编号等完整信息。

15.运输车辆具备合规资质、定期消杀,车厢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污染。

16.运输过程杜绝混运有毒、有害、异味物品,避免暴晒、高温、淋雨,保证到货时产品新鲜,避免风干变质问题。

17.到货后产品包装完整、批次清晰,无混批次、混等级供货情况。

18.主动配合我方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抽样检测、台账核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质及台账资料。

19.具备稳定的产能及库存保障能力,可根据我方订单需求按时、按量供货,无无故断供、延期供货、减量供货情况,可保障高峰期、节假日正常供货。

20.严格执行供货质量约定,若到货产品出现变质、异味、超标、规格不符、检疫不合格、注水、掺杂掺假等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全部损失及合规责任。

21.建立质量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出现食品安全异常、批次不合格、溯源异常等问题时,第一时间配合我方召回、整改、排查,及时处理售后问题。

22.若供货的货品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供货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23.如若供货方在供货的过程中未按照使用方要求进行供货致使出现质量问题需退换货,所有退货、换货均由供货方负责。

24.供货方未按照约定的质量、规格发货的,询价人有权要求其换货或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25.供货方未能按时按约定供货的,询价人可自行采购货物,同时供货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26.副食类产品应符合相应类别的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副食须具备完整的生产许可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合格证明。具体品目质量标准以订单或双方确认的品目清单为准。

(五)溯源资质:建立规范的购销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交付时,双方须当场抽取样品进行封存留样,以备质量追溯与检验。

(六)预估金额:约3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30万元,按实际订单据实结算。

(七)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最高预估金额30万元,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当累计结算金额接近30万元限额时,询价人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限额预警通知;达到限额后,询价人不再下达新订单。协议终止后,中选单位仍须对已供货的全部产品履行质量售后保障义务。

三、询价内容

(一)询价人

****

(二)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比选选聘调料、干货、副食类供应商,中选单位与询价人签订《供货合同》。

报价人以基准价的固定下浮率进行报价,此报价为货至项目现场完税价(包括报价人所投产品的生产、采购、加工、运输、配送、税费、检验检疫、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的总和),报价下浮率≥20%。

(三)报名及获取报价文件时限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3日

四、结算价核算

每月核算一次基准价,以供货上一个自然月**市域内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超/正规农贸市场,同规格产品正常销售价格取算术平均值作为当月基准价;商超引流价、特价处理品、临期产品不计入询价样本。若符合条件的采价点不足3家,询价人可扩大至**市相邻区域采价,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基准价。询价人形成当月基准价后,应当书面告知中选供应商,供应商对基准价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核。

五、报价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

(一)报价人的有关资格

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要求: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企业须同时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须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调料、干货、副食类供货项目业绩;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业绩要求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本项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复印件(含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中选通知书等,必要时可附对应发票,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视为不满足业绩资格。

(三)资信证明: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报价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并提交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四)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书;

(五)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存在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报价。

(六)本次询价(□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在每月核定基准价的基础上,以下浮率形式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20%(即结算价=当月基准价×(1下浮率))。此报价为货至项目现场完税价(包括报价人所投产品的生产、采购、加工、运输、配送、税费、检验检疫、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的总和)。

(二)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为报价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应付总金额,询价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格。报价下浮率在整个服务周期内固定不变,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不得变更。

七、报价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报价评审的标准

本次采用综合评选法,评审组结合供货内容方案、过往项目业绩、服务实施方案、售后保障能力等维度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中选人。具体评分细则在领取报价文件时同步领取。

(二)报价评审的方法

报价评审工作由询价人组建评审组,评审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公司监事会人员2人及以上组成,负责对本次评审全过程监督。

八、时间节点、地点

(一)获取报价文件的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盖单位公章)至**市兴屯小区一期34幢201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报价文件。

(二)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获取报价文件之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上午9时止,地点:**市兴屯小区一期34幢209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不予受理。

(三)报价文件份数:纸质版壹份密封于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评审时间:2026年11月4日上午9时开始。地点:**市兴屯小区一期34幢209室。

(五)异议期: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询价人提出。地点:**市兴屯小区一期34幢201办公室。

(六)中选通知书:待异议期满后,次日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时间: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

九、媒介

本次询价公****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om)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前往以下地址咨询或电话联系:

地 址:**市兴屯小区一期34幢201办公室

联系人:吴

电 话:136****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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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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