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勐真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化及水情测报系统工程补遗通知书(2号)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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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化及水情测报系统工程

补遗通知书(2号)

项目名称:****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化及水情测报系统工程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化及水情测报系统工程,公共**交易系统中发布招标文件的附件“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中第42页的7.1监测仪器及自动化设备的采购,原条款:(2)“承包人所提供的仪器设备的生产厂家应符合《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国产仪器设备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已通过 ISO9001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投标时提供);进口仪器设备必须提供厂家的相关证书。仪器抵达现场后,承包人必须按期委托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部门进行检定。同时本合同采用的全部监测仪器及自动化设备,必须具有在国内2~3个大中型工程中成功应用三年以上的实例”。

现对原文进行如下修改:

1.删除原文全部内容,修改为:承包人所提供的仪器设备应当是合格产品,仪器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当是合法的生产制造企业。

2.****水库初步设计(工程信息化系统章节)编制于 2021 年前后。本次招标文件附件《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由设计单位提供,其中若存在引用已更新、废止的文件、标准及相关要求的情形,投标人应按现行国家最新有效文件、标准理解和执行。

3.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仪器设备及型号规格,与招标文件附件《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中规格型号不一致的,统一以《工程量清单》载明内容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阅补遗通知书,本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原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补遗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地址:**市**县恩乐镇**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白子祥/139****29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小康大道580****中心1101室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娟、杨建舒/182****8102、159****4897

日期: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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