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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500千伏幸福输变电工程(镇沅段)临时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 ||||||||||||
| 2026-10-30 | ||||||||||||
| ****关于500千伏幸福输变电工程(镇沅段)临时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 你单位上报的《500千伏幸福输变电工程(镇沅段)临时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500千伏幸福输变电工程(镇沅段)临时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临时占用镇沅县境内林地43.5679公顷。其中:占用****村委会林地1.6643公顷(旧村组1.3361公顷、岩脚组0.3282公顷)、勐统村委会文岩组0.4798公顷、**村委会2.2557(大地基组0.2679公顷、**组1.6994公顷、王家组0.2884公顷)、文开村委会2.2582公顷(河头组1.0413公顷、文补组1.2169公顷)、文来村委会0.6165公顷(懂海组0.4125公顷、中文仑组0.2040公顷)、文雷村委会2.0592公顷(大坝田组0.2693公顷、第三组0.4895公顷、第四组0.2892公顷、第一组0.2437公顷、龙塘组0.2917公顷、那竜组0.2408公顷、寻麻箐组0.2350公顷)、**村委会0.5450公顷(大牛见组0.2488公顷、第二组0.2962公顷);****村委会托写组1.5517公顷、民江村委会1.6369公顷(酸台树组1.0933公顷、箐麻组0.5436公顷)、勤劳村委会1.2696公顷(那来山组0.4950公顷、那旧组0.4255公顷、云盘组0.3491公顷)、团结村委会0.6995公顷(李家组0.6407公顷、骂腊组0.0588公顷)、五一村委会1.5041公顷(岔河组0.1948公顷、五家村组0.6435公顷、扎拉组0.6658公顷);****村委会1.2542公顷(**组0.7513公顷、竜巴组0.5029公顷);****村委会1.3300公顷(白**组0.6962公顷、上麻洋组0.6338公顷)、那洛村委会2.1758公顷(碱水组1.2188公顷、广马0.9570公顷)、那壮村委会1.2425公顷(上拉勒组1.0017公顷、篾匠山组0.2408公顷)、丫口村委会2.1346公顷(帮费组0.4144公顷、**蓬组0.2736公顷、上东帽组0.3691公顷、下东帽组0.4877公顷、小红毛树组0.2718公顷、新村组0.0450公顷、玉**组0.2730公顷);****林业局经营管理的(镇沅片区)国有林地7.9456公顷;****林场经营管理的国有林地10.9447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8.5648公顷、用材林林地34.3082公顷、经济林林地0.4560公顷、能源林林地0.2387公顷、其他林地0.0002公顷。临时使用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使用时间。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时限、用途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项目施工务必保护好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严防森林火灾。需采伐(移植)临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保护植物)的,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移植)许可手续。 三、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森林植被的相关要求及承诺事项,限期恢复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森林植被,****草原局验收合格后返还给林权所有者使用。 四、********草原局负责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 2026年10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