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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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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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高新区2026一2029年消防工程、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管及巡检项目
是否电子标电子标
编制单位****
是否变更保证金 否
是否变更时间 否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10-20 09:00: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6-10-26 17: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0-30 09:30:00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6-10-30 09:30:00
招标文件答复截止时间2026-10-30 09:30:00
补遗通知
关于“**高新区2026一2029年消防工程、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管及巡检项目”的补充说明 根据《****政府关于调整 482 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 号)附件 3 第 60 项规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3 条第(3)款:“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人防防护设备检测业务,应提供****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补充说明如下: **省内由****管理部门受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材料,予以认可。供应商可按自身资质实际取得情况提供对应资质认定证明材料。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
1793263108400-补充说明.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