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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宣传服务”项目的询价函
****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人社”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人力**社会保障行业领域应用发展,支持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保政策知晓率和社保综合智慧服务平台使用率,让政策宣传由“人找政策”转向“政策找人”。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单位拟采取单位内控询价采购方式购买“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宣传服务”项目。请响应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参与询价。
一、承接标准
承接单位需依法设立,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标准如下:
1.持有营业执照;
2.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团队。
二、购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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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内容
打造“政策解读图文+主题宣传海报+系列短视频”三位一体的内容生产体系,针对退休人员信息接收习惯,生产适老化、通俗化、可视化的宣传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分发,全方位提升社保政策知晓率,让政策宣传从“人找政策”转向“政策找人”。对智能问答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聚焦语音识别、意图识别等核心能力提升,让退休人员能够更快捷、更有效地获取社保政策信息和业务办理指引,实现“咨询不打烊、服务不断线”。
四、需提供的材料
承接单位应按本项目购买服务计划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按下列内容顺序装订:
1.项目报价单(附后);
2.项目实施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交验;
5.授权代理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交验;
6.项目配置人员材料;
7.近三年完成类似工作的业绩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完整密封后提交。
五、承接单位按照《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宣传服务项目报价单》格式进行报价。
六、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4日16时。
材料报送地址:**市**区**路481号4楼425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宣传服务项目
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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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宣传服务项目
报价单
| 项目名称 | 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宣传服务 |
| 项目期限 | 2026年内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 |
| 项目标准 | 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及服务 |
| 项目类别 | 1.制作一批政策解读视频:包括视频策划、拍摄、制作、后期剪辑,共5期,每期时长不超过2分钟。 2.设计制作一批宣传物料:包括宣传海报设计制作(7张,每张印刷100份),图文设计(7期)。 3.内容运营与推广:多渠道内容分发、投放推广。 4.升级“盘小保”微信小程序,聚焦智能问答系统,使其能够语音识别、意图识别、精准匹配用户提问。 |
| 报价金额 | |
|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