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锅炉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756
联系单位:****环境局****分局
项目名称:****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省****县麻栗镇南锋小寨****厂区内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现有项目概况:现有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46770.62m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浸出车间、APT生产车间、锅炉房、办公生活区等,建设有5000t/a仲钨酸铵生产线1条。
改建建设内容:项目依托现有厂区用地实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区内**生物质锅炉房和生物质颗粒堆料场,配套安装2台8t/h的链条炉排生物质燃料锅炉及相关环保和公用辅助设施。两台锅炉实行分区供热,其中一台为现有仲钨酸铵生产线供热,另一台为后续规划建设的生产废水MVR蒸发系统供热,保障生产单元及环保治理设施热源稳定供应。项目前期锅炉采用1用1备运行模式,待MVR蒸发系统建成投运后,两台锅炉转为同时使用,同步拆除厂区现有2台老旧6t/h燃煤锅炉。本次改造工程仅针对供热锅炉及配套辅助设施实施改造,不涉及5000t/a仲钨酸铵工程建设项目主体生产工程的改建、扩建,改造完成后项目现有生产工艺、产品规模等均保持不变。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74%。
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建设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
对策措施:①施工现场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封闭围挡,降低扬尘的影响距离;②施工场地配备洒水车、围挡喷淋设施,施工现场进行易起尘作业时,须实施洒水降尘;③施工现场内建筑原材料集中堆放,易扬尘物料采用篷布覆盖,废物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④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滚轮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⑤运输车辆选用封闭式车厢或用篷布遮盖,控制行驶速度。
(2)废水: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建筑施工废水;地表雨水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对策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站处理后外排畴阳河。施工废水和雨天地表径流统一收集至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对策措施:①加强外部管理,聘用现代化水平较高、技术装备较好的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文明施工;②加强工地管理,合理安排行车路线,车辆限速、禁鸣,合理布置施工现场;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和夜间禁止施工;④尽可能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高噪声设备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得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减少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对策措施:项目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无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利用的回收****回收站,不****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运营期
(1)废水: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软水树脂再生废水和锅炉排污水。
对策措施:锅炉系统产生的锅炉排污水排入排污降温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浸出工序,不外排;软水制备废水依托现有锅炉除尘循环水池收集后回用于浸出工序,不外排。
(2)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以及生物质燃料和灰渣等在厂区内装卸车和堆存等环节产生的无组织扬尘。
对策措施: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使用的生物质颗粒燃料进场时需采用编织袋包装,炉渣及收尘灰采用编织袋装袋收集,生物质颗粒堆料场和灰渣房均设置顶棚及三面围挡。废气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噪声。
对策措施:①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锅炉房内,利用锅炉房构筑物进行隔声;并尽量布置在锅炉房平面的中央,利用距离进行噪声衰减;②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风机加装隔声罩;③选用低噪声设备,营运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3.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炉渣、收尘灰、废机油等。
对策措施: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炉渣、收尘灰等统一装袋收集暂存于灰渣房内,****肥厂家处置。废机油妥善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1#,委托**同磊****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整改,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相关要求,设置标志牌、标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