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征用土地测绘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水库工程征用土地测绘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9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水库工程征用土地测绘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7.22万元(采购人将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与中标人的单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
5.最高限价(单价):220.00元/亩;
6.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单价进行报价,磋商申请人报价时所报单价不得高于220.00元/亩,否则,视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7.采购内容:****水库工程征用土地测绘服务,****水库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测绘面积为2601.07亩,采购内容包括:****水库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以土地所有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户)为基本单元,逐户开展实地测量和面积量算,形成分户测绘数据,作为征地补偿登记或补偿协议签订的面积依据。
8.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通知,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外业测绘、内业成图及成果资料提交;后续配合采购人完成成果复核及修改完善工作,直至该项目征用土地分户测绘结束为止。
9.质量要求:测绘成果须符合《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满足主管部门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后续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评审、验收及审批,并获得通过行政许可;保证质量,对所有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终身质量责任。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或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测绘(或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准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具备同等资格,并取得采购人同意。
3.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采购人将对信用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否则申请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5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磋商申请人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将:1、磋商申请函(格式自拟);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详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每页加盖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人电子邮箱(****@qq.com)后联系采购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由授权代表将上述材料递交至****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9日15点00分(**时间);
2.地点:****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09日15点00分(**时间);
2.地点:****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隆****社区春晓巷5号
联系方式:087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