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关于美多公司期纳屠宰厂建设项目二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云南-丽江-永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公司期纳屠宰厂建设项目二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10-29 10: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美多公司期纳屠宰厂建设项目二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685 传 真:0888-****685

通讯地址:**县永**北二环大转盘

项目名称

美多公司期纳屠宰厂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村委会文官村现有期纳屠宰厂一期项目预留用地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公司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

美多公司期纳屠宰厂建设项目二期由****投资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村委会文官村现有期纳屠宰厂一期项目预留用地。项目在现有一期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建设牛和家禽屠宰车间及配套的加工车间和冷链配送设施。

建设规模及内容:**屠宰车间一座,配套建设一条肉牛屠宰线和一条家禽屠宰线,设计屠宰能力为4000头牛/年(11头牛/日),15万羽家禽(410羽/日);**一座营养餐车间,将现有一条肉类加工线(切割包装,加工对象为猪肉、牛肉和禽肉)和一条果蔬加工线(清洗加工)从现有屠宰间闲置生产区迁入,肉类加工线加工量500吨/年(其中本项目屠宰线供应100吨,其余400吨从省内其他屠宰厂购入),果蔬加工线加工量2000吨/年(其中蔬菜1800吨/年,水果200吨/年),扩建后肉类加工线和果蔬加工线加工能力保持不变,依托现有项目冷库开展肉类和果蔬冷链运输;配套建设待宰区和仓库等设施。项目仅接纳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畜进行屠宰,无肉类深加工工艺。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5%。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产生施工生活污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固废等。

《报告表》提出,项目施工过程中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采取施工围挡、车辆冲洗、道路硬化、洒水降尘、材料运输和堆放时临时遮盖等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一期工****处理站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不在中午和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营过程中待宰圈、屠宰车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无害化处理系统和石蜡池产生的恶臭和非甲烷总烃,以及运输车辆尾气等。

项目扩建后全厂设有4个排气筒,包括排放现有项目屠宰车间和本项目待宰车间恶臭气体的排气筒DA001(高度15m,内径0.3m),****处理站及物料中转站恶臭气体的排气筒DA002(高度15m,内径0.3m),排放本项目屠宰车间恶臭气体的排气筒DA003(高度15m,内径0.2m),排放本项目石蜡池废气的排气筒DA004(高度15m,内径0.4m)。各排口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废气为待宰间、屠宰车间、废水处理站未被收集的臭气,石蜡池未被收集的废气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废气,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报告表》所述,通过将待宰间、屠宰车间恶臭气体收集并引入生物滤池除臭器处理、排放,石蜡池废气收集后有组织排放,物料中转站密闭运行,粪便、胃肠容物和栅渣等恶臭源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方式减少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量。厂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车间释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房外监控点标准。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待宰间废水、屠宰废水、肉类果蔬加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和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1个30m3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厂内污水管网****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待宰间废水、屠宰废水、肉类果蔬加工废水和现有项目屠宰废水一起****处理站(处理规模300m3/d,采用“预处理+两级AO+二次气浮+消毒”处理工艺)集中处理,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回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外排部分由自建污水输送管道****处理厂处理,回用部分回用于绿化和洗车。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屠宰设备、包装设备及动物叫声等,通过采取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提升机、输送机、剃毛机、打毛机、劈半机、清洗机等设备上安装减振垫、采取隔声设施等措施后,厂界四周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待宰间粪便,屠宰间生产废物(粪便、胃肠容物、毛和羽毛),检疫不合格品,污泥和格栅渣、果蔬加工固废,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项目扩建后全厂固废产生和处置情况为:待宰间粪便(130.14t/a)、屠宰间生产废物(715.55t/a)和毛发(113.95t/a)、经压滤脱水后的污泥(45.728t/a)、少量栅渣用密封桶收集后暂存于物料中转站(50m2),****服务店清运至期纳镇、涛源镇的乡镇农户自建堆肥点,作为农家肥堆肥原料;检疫不合格品(12.19t/a)利用高温蒸煮炉处置作为农家肥堆肥原料外运。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1.0t/a)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果蔬加工固废(40t/a)、生活垃圾(21.9t/a)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

项目按分区防渗措施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待宰间、屠宰间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混凝土硬化。通过加强管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及污染物泄漏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