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紧密型县域****医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采用以询价方式择优选择能够提供排污监测的商家,凡按时纳税的正规合法商家,且具备相关资质商家均可参与。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新院区排污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5万元(含税)
(四)服务期限:3年(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执行下一年合同);
(五) 质量标准:符合医院使用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项参数达标,可正常投入使用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1.****处理站的污水、大气及噪声等污染物,开展常规检测与应急监测(监测内容咨询总务科),并出具检测报告。污染物监测须符合《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1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医疗机构》(HJ 1105-2020)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2.监测采用现场采样方式,不接受送样检测。每次现场采样须经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应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电子版监测报告,于每月10日前提交上月的纸质版监测报告。季度监测于每季度首月进行。
3.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况时,按院方要求进行应急监测,监测项目及频次据实确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4.****监测台账、原始记录、质控资料。****医院上报相关数据、报告及其他。配合医院接受上级部门相关检查。
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按污染物类别选择部分响应或全类别响应,但所响应部分不得分包或转包。
6.备注:合同期内,如因排污许可证变更或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导致检测内容增加或调整,则按变更后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履约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CMA资质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必须完整覆盖所响应监测类别所需全部检测项目;监测机构须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3. 具备相关项目服务经验,无不良经营记录、无质量投诉及履约违约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包含内容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全包含税总价,包含所有费用,采购单位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一经提交,不作任何调整。
五、报价资料递交要求
供应商需按要求整理完整报价资料,密封装订(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逾期递交、资料不全、未密封均视为无效报价,所需资料如下: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报价需提供);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详细报价单(列明服务项目、单价、总价、工期等);
4. 近2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可选)。
六、递交时间及地点
1. 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 17时(逾期不予受理)
2. 递交地点:****住院部9****办公室
3. 联系人:李老师:188****3372,张老师166****7101。
七、询价评审规则
1. 我****小组,对有效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严格按照资质合规、参数达标、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完善、价格合理的原则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2. 若多家供应商资质、技术、服务基本一致,优先选择报价最低者成交;若报价最低者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不满足采购需求,将依次择优遴选。
3. 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供应商不得二次调价,评审结果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采购合同。
4.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存在虚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取消报价及成交资格,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八、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可自行咨询参数,实地勘察,结合现场情况制定最优方案,勘查费用自理。
2. 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报价承诺及合同约定服务,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验收不合格需无条件整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
3. 我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数量、终止或重新组织本次询价,且无需向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5.监督投诉电话:087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