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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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执法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单位名称:双****执法局 联系电话: ****690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8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执法机构名称 处罚决定 日期
1 双综罚决字〔2026〕第0010号 张*峰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张*峰 2026年9月26日09时在双江自治县兴恳路102号德裕豪庭,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建混凝土坡道,长2.2米、宽0.75米,占用城市道路总面积1.65平方米的行为 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规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中“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适用条件轻微:占用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具体标准:处5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1.责令限期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佰元整) 双****执法局 2026/10/26
2 双综罚决字〔2026〕第0013号 石*损坏公共清洁设施案 石* 2026年10月19日凌晨01时50分,驾驶机动车车牌号云S2***9途经双江自治县忙袜**路路段,撞坏垃圾收集房的行为 违反了《**市城乡清洁条例》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拆除、损坏公共清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用途”的规定,根据《**市城乡清洁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恢复原状,造成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1.责令限期修复;2.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佰元整) 双****执法局 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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