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8日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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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文 号
无
来 源
****分局
公开日期
2026-10-28
****关于2026年10月28日《固体废弃物**化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8 15:50

****关于2026年10月28日《固体废弃物**化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权信固体废弃****公司《固体废弃物**化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7-****259

传真:0887-****031

通讯地址:**市建塘镇阳塘路27号

邮编:67449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固体废弃物**化加工利用项目》

**省****县维登乡富川村桥头旁

权信固体废弃****公司

******公司

固体废弃物**化加工利用项目位于**省****县维登乡富川村桥头旁,项目代码:****。项目总占地面积2969.80㎡,主要建设:固体废弃物加工区、水泥制品加工区、固体废弃物原料区、砂石料成品区、水泥砖成品区、办公区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砂石料2万吨、水泥标砖90万块。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0万元,占总投资的7.80%。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现有项目区内部分固体废弃物(砂石)原料露天堆存产生的堆料废气、施工扬尘废气和机械设备燃油废气。

为减小项目施工废气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废气防治措施:

(1)运输车辆限速慢行,运输过程中禁止超载超速,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2)现有项目区内部分固体废弃物(砂石)原料采取临时围挡,堆放的原料采用防尘网覆盖,边缘压实固定,定期检查,破损及时修补更换,待运营期及时使用;

(3)施工期设置进厂道路清扫专职人员,定期对主要依托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尘等,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并要求车辆行驶时应当低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

(4)建筑材料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放置于棚内堆存,无法封闭堆存的物料应采用土工布进行全封闭的遮盖,不得露天堆放;

(5)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一般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并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仅为三个月,目前项目区的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后期不涉及大量开挖工作,经类比同类型工程项目,在采取以上废气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粉尘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施工废气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周边的居民,食宿均不在本项目内进行;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清洗废水。评价要求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置1个临时5m sup3;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从而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经过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施工期间场地的洒水降尘。

综上,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得到合理回用,均不向外环境直接排放,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太大影响。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运行、车辆运输等,评价要求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作业,合理布置项目区的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距离厂界大于10m以上;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3)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施工期仅为三个月,施工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区域声环境造成长期不良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场地平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后期不涉及大量开挖工程,项目区无废弃土石方堆存。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内进行食宿活动,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评价要求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项目区设置临时垃圾桶,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由环保部门集中处置。

(2)建筑垃圾: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可暂存于项目区内,使用土工布进行全封闭的遮盖,待项目建成后作为本项目生产原料进行生产。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影响。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少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评价要求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场地尽量全部设置在建设规划用地内,杜绝不合理占地;

(2)充分利用占地区域内地形地貌,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减小对土壤、植被的破坏面积;建设期应避开雨天与大风天气,减少水土流失量;

(3)控制临时占地,避免对场外植被产生影响;

(4)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清理施工现场,以防造成污染。

经以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破碎、筛分粉尘防治措施

1)破碎、筛分使用湿法作业,并在两级破碎工段各设置1套水喷雾除尘设施;

2)破碎机采用封闭式结构。

(2)搅拌粉尘防治措施

1)搅拌机采用封闭式结构;

2)搅拌区配置1套水喷雾除尘设施。

(3)投料、输送粉尘防治措施

1)固体废弃物加工生产线:①湿法作业;②输送带设置为半封闭式结构。

2)水泥制品生产线:①配料仓采用三面围挡+顶棚结构,并配置1套水喷雾除尘;②输送带设置为半封闭式结构。

(4)道路运输粉尘防治措施

1)设置1座洗车平台;

2)每天两次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5)堆料粉尘防治措施

1)固体废弃物原料区和砂石料成品区均采用防尘布进行全覆盖;

2)设置1台雾炮机对堆料区进行除尘。

(6)水泥筒仓粉尘防治措施

筒仓顶部配置1台脉冲式除尘器。

(7)机械燃油废气

自然稀释、扩散。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废水处置措施

项目设置化粪池1座,容积为5m sup3;,定期委托农户进行清运处置

(1)生产废水处置措施

1)固体废弃物加工区旁设置沉淀池1座,容积为40m sup3;;破碎、筛分湿法作业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破碎、筛分湿法作业用水。

2)水泥制品区旁设置沉淀池1座,容积为5m sup3;;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为搅拌用水。

(2)初期雨水处置措施

项目设置了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设置切换闸阀),容积为70m sup3;;雨天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破碎、筛分湿法作业用水。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基础减震等措施。

4、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垃圾处置措施

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建设单位清运至当地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措施

1)沉淀池沉渣作为水泥制品生产线的原料使用。

2)水泥砖残次品作为固体废弃物加工生产线原料使用

(3)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设置了1间占地面积约为5㎡的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暂存运营期产生的废矿物油,后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5、运营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各规定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1)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库;评价要求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并设置围堰措施,防止泄漏。

(2)一般防渗区: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评价要求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 ge;1.5m,防渗系数K le;1 times;10-7cm/s;具体防渗措施为:基础使用素土铺底夯实,后采用15cm混凝土浇筑,地面采用20mm厚防水水泥砂浆;

(3)简单防渗区:固体废弃物加工区、砂石料成品区、水泥砖成品区和厂区道路划;评价要求简单防渗区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

6、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内部设置围堰并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防渗措施和标识标牌;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为有无人为破坏,有无泄漏,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并将收集容器贴上标签,存储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运输前到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危废转移申请表,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填写“五联单”,转移完成后将相应联单提交到相关单位,并且建立台账,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危险废物处理书面协议。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派专人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库的管理制度,降低管理产生的风险。

(3)暂存区需设置符合标准的灭火设备,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告诫禁止明火、禁止吸烟。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重点防火区域均应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4)加强对油桶渗漏的防护,对储存区进行定期检查,对泄漏到围堰内的物料应使用临时抽吸系统尽快收集,减少着火的机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尽快使用已有的消防设施扑救,疏散周围人群,远离事故区,消防废水引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暂存,禁止消防废水未经处理流入周边地表水。

(5)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切换闸阀,沿生产区厂房边设置雨水沟,确保初期雨水能有效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定期检查雨水沟、初期雨水收集池,发现破损及时维护。

(6)加强员工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完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加强岗位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设备管理,对易发生渗漏的部位加强检查;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的应急预案衔接,使损失和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应急预案发布后,按其要求定期展开应急演练。

(7)针对厂界东侧50m处澜沧**流的水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在厂区配备沙袋、吸油毡、临时抽水泵、堵漏材料等应急物资,存放于厂区固定位置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补充,确保应急状态下可随时取用;一旦发生废水泄漏事故,立即在厂界东侧(靠近澜沧**流一侧)雨水沟出口及厂界低洼处堆筑沙袋围堰,拦截、阻断事故废水漫流进入澜沧**流;

(8)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作事故废水(消防废水)临时应急收集池。事故状态下立即关闭雨水沟切换闸阀,将事故废水、消防废水经雨水沟导流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暂存,严禁事故废水、消防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周边地表水;定期对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切换闸阀进行巡查维护,确保事故状态下应急收集功能正常;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