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大理州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剑川县)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剑林林政许准〔2026〕1号)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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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州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县)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剑林林政许准〔2026〕1号)

******草原局:

你单位提交的**省**州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县)的申请材料收悉。该项****草原局以《****草原局关于**省**州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林复〔2024〕608 号)(项目代码:****)批准同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草原局关于贯彻执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云林规〔2022〕2 号)等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省**州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县)

使用**县国有草原面积 2.9332 公顷,其中:****林业局国有草原面积2.0034公顷、****政府国有草原面积0.9298公顷。

二、项目实施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履行生态保护责任,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使用草原,不得超范围或异地使用草原,施工中要规范弃土弃渣,不得随意就地弃土,不得超占压埋造成新的草原破坏。使用草原的面积或位置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三、****林业局、**县老**镇、羊岑乡、****政府安排相关人员要对该项目使用草原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法占用草原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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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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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