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服务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效率,强化评估流程控制,规范评估程
序,保证技术评估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
(HJ616-20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
第三条技术评估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技术评估工作人员和专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廉政规定,保守企业商业、技术秘密。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实行项目负责制。技术
服务中心根据建设项目特征,确定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技术评估工作。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形式审查。****中心自收到环评文件(送审稿)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环评文件的形式审查,****中心评估流程,正式受理进行技术评估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通知单。
形式审查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强化环评单位编制监督管理方案》《文****服务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环节审查工作要求》中的编制规范性检查内容确定。
第六条对确定受理的环评文件,****中心应自正式受理之日起,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书(表)的技术评估工作(编制单位修改时间不计入),出具技术评估意见。
****中心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所在区域环境特征、主要环境影响等情况,****环境局《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环境局《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随机抽取实施方案》抽取技术审查专家。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主持召开技术审查会议,编制单位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应出席技术审查会议并汇报环评内容。
第九条与会专家应认真研究环评文件,本着科学、客观、
公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各自的专业、行业特点提出书面
评审意见。项目负责人应记录专家和部门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
汇总形成技术审查会议纪要,并请专家复核签字确认。会议根据规定全程录音录像。
第十条技术审查会议包括以下程序:
(一)宣读廉洁规定;
(二)介绍参会人员;
(三)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情况;
(四)编制单位介绍环评文件主要内容;
(五)专家、部门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就环评文件有关问题进
行质询,编制单位以及相关单位人员负责解答;
(六)专家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和环评文件编
制质量等从各自专业领域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专家、部门代表合议并形成技术审查会会议纪要;
(八)项目负责人宣读会议纪要,并向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
解释修改要求;
(九)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代表对技术审查会结果及后续修
改情况进行表态。
****中心根据技术审查会专家意见,责成环评编制单位在《报告表》5 个工作日、《报告书》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文件的修改与完善,并报专家复核后,****中心出具环评文件(报批稿)。
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形的,****中心研究后,可终止技术评估工作。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提交环评文件报批稿。
(二)未按规范和质量要求完成环评文件修改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技术评估意见的编制工作。评估意见经审核人审核、****中心负责人审定后签发。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负责将印发的评估意见及评估有关
材料整理、存档,并将评估意见报送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本规程由**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
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环评文件技
术评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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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