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544、0873-****054****中心1楼C****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544
邮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农用微生物菌剂智能扩繁一体化项目 | 建设地点 | ****园区青云片区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使用******公司闲置空地,用****园区青云片区内,实际总占地面积为11702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年产1万吨微生物菌剂生产线(包括微生物菌种培育区、粉状微生物菌剂生产分区、颗粒状微生物菌剂生产分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及生活区等,搭建监测控制系统,配套建设值班室及给排水、供电、废弃物处理、道路绿化亮化等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