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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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项目名称

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变电站站址位于**州****收费站西侧,高速路下至**县城**线南侧;输电线路位于**州**县境内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省****研究中心(******中心)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110kV**输变电工程,拟规划建设内容为:①**110kV****电站工程;②**羊**变~**变Ⅰ回110kV线路;③**羊**变~**变Ⅱ回110kV线路;④改造110kV剑鹤牵T接线;⑤35kV及10kV输电线路。项目总投资13994万元,环保投资10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74%。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场地开挖及回填、场地平整、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引起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及开挖弃土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中造成的扬尘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施工期主要污水为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静力压桩机、混凝土振捣器、重型运输车等。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废弃材料设备、外包装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土地、植被、动物、水土流失、公益林、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县漾弓江流域小裂腹鱼省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滇西北高山峡谷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电站、架空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变电站和架空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电站办公人员和线路运维检修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扬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变电站施工

①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②严格要求施工方,风速4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密目网遮盖土方或堆料、加强洒水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③施工现场用地的周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修建围挡,四周连续设置,实行封闭施工,施工场地适时喷洒水,从而达到降尘的目的;

④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⑤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跑冒滴漏;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穿越人口集中区、村庄集中点等敏感地段。

⑥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养护,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尾气排放。

(2)架空线路施工

①加强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管理,防止建筑垃圾扩散污染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②施工道路无雨日采用洒水车喷水降尘,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施工道路及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无积水;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且做到堆放整齐,并挂上定型化的标牌。

③水泥、石灰粉临时堆放必须严密遮盖,沙、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固化、遮盖等防扬尘措施。

④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运输弃土的车辆必须用密闭专用车辆,防止遗洒飞扬,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严禁跑冒滴漏;出入现场各种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车体整洁,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施工生活污水利用现场租住民房的既有设施收集后由附近农户综合利用,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电站施工生活污水利用拟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综合用于周边绿化用水,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间隔扩建施工人****电站内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用于绿化用水。线路施工生产废水设置小型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附近施工时避开雨天施工。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公示,让周围声环境敏感点对项目有所了解,明白项目施工噪声对他们的影响只是暂时的,以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2)变电站在施工区域四周修建围挡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

(3)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和施工工序,缩短高噪声作业时间,尽量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禁止在午休(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4)根据《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尽量减少碰撞噪声,在施工现场装卸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减轻噪声的作业方式。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不得采取锤打、敲击、金属切割等易产生高噪声的作业方式,在装卸进程中禁止野蛮作业。

(5)合理布置施工布局,变电站施工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偏东**,远离站界和周边居民敏感目标,根据拟建场地面积及周边外环境,环评建议高噪声设备布置于站内东南侧,且高噪声设备夜间不得施工;线路施工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远离居民住户布置。

(6)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

(7)在施工招投标时,将施工噪声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确保各项控制措施的落实。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工程

变电站施工固废主要包括: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材料设备外包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①土石方开挖弃土和建筑垃圾,****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专用堆场。

②少量设备外包装材料由建设单位****收购站回收,对环境影响很小。

③变电站及扩建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置。

(2)线路

线路施工固废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材料设备外包装以及拆除固体废物(拆除工程产生的废导线、废铁塔、废弃金具绝缘子等物品)。

①输电线路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附近居民的原有设施收集后清运至沿线村镇的垃圾中转站;

②少量废设备外包装材料由建设单位****收购站回收;

③拆除导线产生的废弃导线、金具、绝缘子、废铁塔等物品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1)施工期对植物保护措施

①在工程建设期间,以公告、散发宣传册等形式,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制度,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许可范围外进行施工活动,严禁施工人员未经许可砍伐树木,以减轻施工人员对当地陆生植物的影响;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对可能引发火灾的施工活动严格按规程规范施工,防范森林火灾,确保区域林木安全。

②施工运输及作业严格控制在划定的运输路线和作业区域,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保留乔木、灌木植株,减小生物量损失。禁止砍伐电力通道,在线路走廊内的林木仅进行削枝,同时高大乔木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时能够为灌木层、草本层提供荫蔽,提升植被恢复速度和质量。

③在交通条件较好的塔位施工时,不**施工人抬便道,利用既有道路;在交通条件较差的塔位施工时,**施工人抬道路需避让蔽郁度高的林地,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以减少林木砍伐,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

④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及回填工作量;并结合使用高低腿铁塔,选用不同的基础型式。

⑤在输电线路跨越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且尽量使用占地面积小的铁塔,在满足设计使用强度的要求下,尽量增大档距,减小林区内铁塔数量,以进一步减小林木砍伐量。

⑥在输电线路跨越林木密集区时选用先进的架线施工手段,如张力放线、无人机放线等,减少林木破坏。

⑦在集中林区域施工时,要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在选择材料堆放场、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时,应注意对植被生长良好地段的避让,尽可能地占用生态价值较差的用地类型;在难以避开的林区,尽量占用灌丛或草地,灌丛区,尽量占用草地或荒地,杜绝随意砍伐林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不得随意丢弃于施工区域的天然植被中,既造成环境污染,又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⑧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牵张场、交叉跨越施工以及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覆和植被恢复。

⑨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⑩对于条件较好的塔位及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应采用当地物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11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受保护植物,严禁砍伐破坏,应立即停止施工,立即上报林业部门。

(2)施工期对动物保护措施

①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治宣传教育。

②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③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和鸟类。

(3)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工会对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线路经过的地区植被主要为**松等林木,线路经过地段根据地形条件和植被情况均采用高塔跨越,大部分植被对线路运行不构成影响,可尽量保留。

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面植被的扰动和地表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待工程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注意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与监测,以期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4)施工期线路杆塔区水土保持措施

①为了保持自然地形、地貌,全方位长短腿设计的铁塔,基础采用全方位高低基础配合;平腿设计的铁塔,基础采用高处开挖小平台并根据地形设置保坎,低处抬高基础露头相结合的设计。同时结合基础选型,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地形变化的需要;使杆塔尽量避免大开挖,维持山坡原有的地形、地貌。

②在岩石地区尽可能采用“嵌固式及半嵌固式”基础;在其他地区,凡能开挖成形的基坑,尽可能采用掏挖式基础或采用以“坑壁”代替基础底模板方式开挖,尽可能减少开挖量。对位于陡峭山崖,地质条件差的塔位,不允许爆破施工,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③排水:各个塔位或单个塔腿要求做成龟背型或斜面、恢复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汇水面、积水面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

④边坡保护:对部分塔位开挖后出现易风化、剥落、掉块的上、下边坡均采用浆砌块石保护;对较好的岩石边坡视现场地质情况作放坡处理。

⑤用砂浆抹面进行岩体表面保护:对个别塔位表面岩体破碎,水土极易流失,采用M10砂浆抹面,保护范围为塔位表面破坏面积。

⑥临时表土堆放: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及恢复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施工临时场地,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禁止随意倾倒。

⑦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周边耕地。

⑧施工期间施工场地铺垫覆盖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植被恢复或复耕。

(5)省级公益林保护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按《**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未取得审批意见前不得开工建设。

②线路采取高塔跨越架设,仅对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临时用地避开林木密集区域,尽量选择林间斑块无树木、稀树荒草地处,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

③省级公益林内及临近区域的杆塔应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杆塔临时占地,公益林路段施工时划定明显的杆塔永久占地范围,并加强施工作业控制,对施工场地四周设置警戒线、小彩旗等措施进行拦挡围护,严禁跨越施工红线;牵张场尽量选取在植被分布较差的地带,尽可能选取在公益林区域外,尽可能减少对林地的临时占用。

④项目对公益林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为此,根据占用的公益林区域的地形地貌及扰动情况,对临时占用的公益林区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防止生物入侵,并且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⑤项目运行后要跟踪监测,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6)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

①风景名胜区段输电线路在选择铁塔时,在保证线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应尽量降低塔高。

②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牵张场、跨越场。

③风景名胜区内占用林地的1基塔,施工交通条件便利,不修建施工便道,同时施工材料可堆放在南侧道路上(该道路已废弃),减少施工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施工红线,该基塔施工时除4个基础须开挖外,尽量减少对地表的开挖,除杆塔建设须砍伐的植物外,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砍伐。施工结束后,杆塔除4个基础外,其余部分可进行植被恢复。

④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并按要求处置。

⑤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划定范围施工,禁止越界施工,禁止乱砍滥伐,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⑥加强施工人员宣传培训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设置警示牌,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⑦加强用火管理,在施工区及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吸烟,巡回检查严禁由于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

⑧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带入外来入侵物种。

⑨风景名胜区内铁塔表面处理成灰暗色或暗绿色,与周围景观协调,减少景观视觉冲击。

(7)水产种质**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地远离河岸布置,禁止在跨越水体中清洗施工机械,禁止向保护区内排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禁止向保护区内倾倒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等。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保护宣传,严格禁止施工人员进行捕捞鱼类。

(8)占用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按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基本农田补偿和保护工作,做好相关用地报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②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方量、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破坏,选址占用基本农田,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

③施工期间注意合理保护和利用表土;表土应按《水保报告》的有关要求进行剥离,做好表土剥离和保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复耕。

④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保护农灌沟渠,避免施工对沿线农灌系统造成影响。

⑤根据输变电工程特点,位于农田区域的杆塔施工结束后,移交给当地村民复耕。

(9)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①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确保杆塔定位准确,不得占****自然保护区。

②在临****自然保护区和滇西北高山峡谷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

③****自然保护区内占地,禁止砍伐破坏保护区内动植物。

④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边界附近的杆塔(JB17、JB16杆塔)处施工时,杆塔施工临****自然保护区一侧,并结合施工需要尽可能远离保护区设置,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

⑤****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10)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①在临近鹤****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

②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占地,严禁废水废渣进入保护区。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其他废气产生。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110kV****电站工程,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电站周边绿化用水。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①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源强低于 70dB(A);

②加强巡线、导线设备减震降噪和检修维护;定期巡检线路各类接口,确保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10kV****电站运营期值守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变电站废铅蓄电池设置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按《中国****公司报废物资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危险废物处置台账记录。

****电站内拟设置事故油池有效容积(30m3),**事故油池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当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时,其绝缘油可经事故排油管从集油坑排入事故油池,****公司回收。储油坑、排油管道及事故油池均采用混凝土浇灌而成,能满足防渗的要求。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事故油池进行日常检查。

线路检修时更换的绝缘子及金具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后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5、运营期生态环境

按照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完成后,将施工期破坏的场地进行绿化,及时恢复临时占地植被,及时硬化杆塔台面或种植低矮植被,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并可使生物多样性和生物量得以恢复或增加。

6、电磁环境

①线路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应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②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③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

④本工程架空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段时导线高度大于6.0m,通过居民区段时导线高度大于11m,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无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