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202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宣传资料制作;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项目资金;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10万元。
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五)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相关规定。
(六)特别事项:商家需在**县政彩云平台。此报价含运费,设计费,税金及按照16****卫生院分发数量要求打包费等费用。中标后排版和到货时间需在20天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必须符合《****政府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供应商递交以下资料:
1.资质文件;
2.报价文件(报价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3.景颇语、傣语折页样品。
特别说明: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2.1报价文件
为确保公平竞争,报价文件提交后供应商不得对报价文件进行修改。
以上供应商递交资料不退,1.1至1.5以A4纸张复印并加盖章。
2.2其它
2.2.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本项目实行现场议价,供应商须到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并进行二次报价
四、监督
本次****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室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县卫健局纪检监督电话:0692-****435
五、联系方式
采购方:****
联系人:刘永艳、许杨
电话:139****5783 159****1340
采购方不提供投标响应文件制作等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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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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