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4分钟前 | 公 开 人:******事务所 | |
| 变 卖 公 告 ****法院根据****的申请,于2026年5月26日作出(2026)云01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下称“破产人”或“纽米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7月17日作出(2026)云0181破1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下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6年10月在阿****公司存货及固定资产一批进行了两次公开网络拍卖。其中: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为166,207.77元,于2026年10月13日流拍;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为132,966.22元,于2026年10月23日流拍。 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及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现对上述破产财产启动变卖程序,公开征集意向买受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纽米公司存货及固定资产一批(整体变卖,具体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不作逐项列示)。标的按现状整体出售,管理人对标的的数量、质量、瑕疵不作任何担保,意向买受人应自行审慎核实、独立判断。 二、看样安排 管理人支持实地看样。意向买受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止,提前与管理人联系预约,按约定时间前往标的存放地实地查验,看样费用自理。 三、报价方式与期限 意向买受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即2026年11月2日17时00分前),向管理人送达书面《报价函》。报价函应载明:意向买受人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报价金额、付款方式,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捺印)。 报价函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管理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报价不予接受。 管理人联系方式:******事务所,联系人:苏怡昕、江美琼,联系电话:136****0007、184****7045,地址:**省**市**区联盟路289号四楼(******事务所)。 四、成交规则 报价期届满后,管理人将综合考量各意向买受人的报价金额及付款方式等因素,依法确定买受人及成交价格,****法院备案。 成交后,买受人应与管理人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价款付清前,标的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变卖不接受附条件报价;管理人在签约前有权要求意向买受人缴纳适当履约保证金。 (二)本次变卖不接受分期履行,买受人须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变卖价款至管理人破产专用账户。 (三)涉及标的移交、过户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各自承担。 (四)管理人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的变卖情况及最终变卖结果,将依法向债权人公示。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10月26日 附:《报价函》模板 附件 破产资产变卖公告-已盖章.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