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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2日,**利****公司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备案**县利康聚中能源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建设项目(洱发改备案〔2020〕10号),项目代码:****。
根****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完善车用燃料加注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5〕1030号)相关规定,县发改局于2026年9月21日以《关于**县利康聚中能源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建设项目备案内容调整的通知》的书面告知**利****公司,原备案车用醇醚燃料(M 型)、车用醇醚燃料(D 型)不属于车用清洁替代燃料类型(乙醇汽油、生物柴油),需对建设内容等备案信息进行调整。**利****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书面提出将“车用醇醚燃料(M 型)、车用醇醚燃料(D 型)”调整为“甲醇燃料(D型)、甲醇燃料(Y型)”,但拟调整甲醇燃料(D型)、甲醇燃料(Y型)”的内容仍不属于国标车用甲醇燃料。
2026年9月24日,经我局现场核查,建设内容为“甲醇燃料(D型和Y型)”,备案证建设内容为“车用醇醚燃料(M 型)、车用醇醚燃料(D 型)”。建设内容与备案建设内容不符,且建设燃料与车用清洁替代燃料类型(乙醇汽油、生物柴油)不符。
依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车用燃料加注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决定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撤销该项目备案信息,原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动失效,项目代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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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