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育人水平,缓解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内容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实际问题,****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在**区2025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备选库基础上组织二次遴选,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2026学年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二次遴选。
2.3课程划分:****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拟开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课后服务,供应商可以根据前期自身入库备案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课程进行响应。
注:(1)意向学生仅为前期意愿调查情况,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学校不保证供应商入选课程后的报名人数。
(2)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课后服务每校每周仅开设1个课时,每个课时时长为40分钟。
(3)具体的课时费以学生选课人数为依据据实结算。价格均为含税价。
(4)供应商所承诺的最低开班人数经遴选确认后,载入响应文件并作为拟签订合同的核心条款;实际选课人数连续两次不足承诺最低开班人数的,学校有权终止该课程**,不承担违约责任。最低开班人数一般不得超过班额上限的二分之一。
(5)本项目响应报价为含税全包价格,包含授课劳务、上课工具、课程必需材料费、安全防护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课程耗材用于课堂教学使用。
2.4资金来源:本项目由学生家长缴费,每学期课程结束后,据实结算,由采购人根据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代收费,并统一支付给供应商。
2.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2026年10月至2027年7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服务期间因上级政策变动导致服务终止或因供应商服务不到位解除合同的,合同终止)。
2.7服务要求:
(1)教学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小学生年龄特点,无违规、低俗、错误导向内容。
(2)供应商不得在校园内进行商业宣传、推销产品或额外收费。
(3)授课教师专业对口、持证上岗,具备相应专业等级证书、教练证、资格证等。所有授课教师均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提供的对应教师不计入师资评审依据;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授课教师均未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其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入选后新增授课****学校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提交不得上岗。
(4)安全要求:
①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课堂看护制度。
②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学校作息、考勤、卫生、安保等规定。
③做好课前点名、课中看护、课后交接,确保学生全程在监管范围内。
④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场地、器材、活动等安全隐患。
(5)服务管理要求
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更换师资。
②****学校开展检查、督导、考核及成果展示活动。
③收费标准须提前备案并公示,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费用。
④建立家长沟通机制,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妥善处理投诉建议。
⑤建立服务档案,包含考勤、教学、安全、成果等资料。
⑥按照学校结算流程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发票),配合学校按学期据实核算课时费,明确退费办理时限与流程,不得跨学期预收费用。
2.8评估机制: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每学期组织1次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质量评估,****学校对非学科机构及课程的质量评估,学生、教师、家长等对非学科机构及课程的满意度测评等。
2.9退出机制: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根据协议单方面终止与第三方****体育局报备,****体育局**非学科机构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后如情况属实,视情况将第三方机构清理出区域“白名单”,****学校公布:
①培训课程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②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
③第三方机构在校发布广告、恶意招揽生源的;
④****学校招生、教学秩序的;
⑤收到大量家长和学生的投诉,且经调查核实确存在问题;
⑥学生和家长满意度低于80%的。****学校统一组织,每学期末面向参与课程的学生及家长开展匿名问卷测评,测评样本为当期实际选课学生及其家长;满意度=(满意及基本满意问卷数÷有效回收问卷数)×100%。测评结果作为质量评估与退出机制执行的
依据,以学校组织的测评结果为准。
⑦第三方机构把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的;
⑧第三方机构因自身原因(如经营不善、业务调整等)提出自愿退出申请的;
⑨第三****学校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2)若第三方机构因服务期间年检不合格或违规违法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体育局有权****学校课后服务或清理出区域“白名单”的决定,被退出的机构****学校课后服务。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即可。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即可。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即可。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供应商无须提供查询材料,仅提供书面承诺即可。
3.7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供应商无须提供查询材料,仅提供书面承诺即可;
3.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民办非企业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或《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表》。
(2)供****教体局“**区2025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备选库”。
4.二次遴选办法:
(1)供应商所报课程应当已入围**区2025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备选库。
(2)供应商课程服务费报价不得高于自身入围备选库备案价格。
(3)同一课程有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遴选的,****小组进行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选取综合评分最高供应商作为入选供应商。如一个课程仅有一家供应商参与响应的,则该供应商则直接入选。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26日09:00 至2026年10月28日17:00(**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联系学校工作人员报名。
5.2采购文件免费。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时00分。
6.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6.3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遴选公告及结果公告在****微信公众号公示,同****体育局备案。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点:**市**区上蒜镇竹园村
联 系 人:叶玉涛 、张春艳 、杨梅(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138****5772、158****2694、182****5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