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决定对******公司**县八梅铅锌锡多金属矿井下采空区治****集团****公司马西高速公路第一施工总承包部配套砂石料加工建设项目共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许可的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6-****190(****)
通讯地址:****(**县马白镇马中路30号)
邮 编:663700
附:环评批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 1 | **县八梅铅锌锡多金属矿井下采空区治理项目 | 文环环评〔2026〕128号 | 2026.****.23 |
| 2 | ****集团****公司马西高速公路第一施工总承包部配套砂石料加工建设项目 | 文环环评〔2026〕129号 | 2026.****.23 |
****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