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以下简称 “采购人”****中心入住人员生活照护及住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履约能力完备、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心入住人员生活照护及住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院内,****中心及各住院病区
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政策及采购人采购需求
4.服务内容
本项目****中心入住人员生活照护和住院患者陪护服务两大板块,均为非医疗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4.1.****中心入住人员生活照护:面向自理、半失能、失能入住人员提供全流程生活照护,包含晨晚间照料、助餐助饮、定时翻身拍背、排泄护理、床单元整理、院内检查陪检、压疮、坠床 、噎食等风险防范干预、心理慰藉、起居协助等服务。
4.2.住院患者陪护服务:为医院各病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生活陪护服务,包含协助患者日常洗漱、进食饮水、身体擦浴、翻身活动、如厕护理、各类标本送检及院内检查陪检,密切观察患者基础身体状态,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向科室医护人员报告。
5.服务期限
本项目总服务周期3年,实行一年一签。每年度服务期满后,采购人组织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续签,本年度合同到期终止;服务期内供应商出现严重违约、重**全事故、服务质量持续不达标情形的,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报价方式及及限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限价采购,所有报价均为全包价,超出最高限价、低于最低管控比例的响应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6.1.****中心入住人员生活照护服务:单人每月报价限价为6000元/人/月,报价高于6000元/人/月视为无效响应。
6.2.住院患者陪护服务:供应商须按当月陪护总营收不低4%向采购人上缴管理费,报价比例低4%的视为无效响应。
本项目报价为全包价,包含服务人员薪酬、绩效、加班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工装器具、培训、现场管理、耗材、税费、风险赔付、应急处置****服务所需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7.结算方式
7.1. ****中心生活照护服务:采购人按月核对实际在岗照护人数,按成交单价据实按月结算。
7.2.住院患者陪护服务:供应商按月统计当月陪护人天数及陪护总营收,按成交管理费比例上缴采购人,据实按月结算。
8.资金来源:医院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9.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同时承接医养照护、****服务所需的专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全程履约保障能力。
3.近一年内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全事故记录。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养老照护、患者生活陪护、生活护理服务等相关内容,能够承接本项目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挂靠投标;项目成交后,严禁转包、分包、拆分服务交由第三方实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间接控股、实际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作无效处理。
9.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日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
2.1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携带资料到****门诊 4 楼(**县**3路)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2.2线上报名获取 :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将全套报名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标题格式:【****医养陪护项目】+供应商全称,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将通过原邮箱回复发送正式磋商文件,资料不全、逾期报送、未加盖公章的均不予受理。
3.报名所需资料
3.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无需提供,委托磋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3.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4.其他说明
磋商文件免费获取,采购人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安排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1月3日14:00-14:30(**时间),逾期递交一律不予接收。
2.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1月3日14:30(**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门诊4楼会议室(**县**3路)。
4.磋商现场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按时到场签到,参与磋商问询、澄清、答疑并提交最终报价;未按时到场、擅自离场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响应文件无效。
5.文件接收要求:逾期送达、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资料缺失、格式不符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不予接收、不予评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擅自撤销响应文件。
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综合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
3.采购终止:资格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本次磋商终止,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或按规定变更采购方式。
4.诚信要求:供应商所提交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报价等违规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磋商 / 成交资格,纳入采购人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县**3路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135****6980
****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