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漕涧镇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焚烧处理站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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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漕涧镇农村生活****处理站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县漕涧镇农村生活****处理站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键硕****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漕涧镇农村生活****处理站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389万元。

4、招标需求: 本项目总投资389万元,其中新增 10t/d 热解气化焚烧设备投资 285 万元,现有 2 套设备技术升级改造及站房修缮投资 104 万元。承担新增设备供应及原有设备升级改造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6、质量承诺:满足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方实际要求。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④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享受政策规定延期缓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2)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享受政策规定延期缓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或提供承诺函。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业态企业的服务等。

(2)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

(4) 根据财库【2022】19 号文件,(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 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 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 2%—3%提高至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4)本国产品支持政策;内容:◆适用;□不适用

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键硕****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套且加盖公章)到**键硕****公司购买:(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售价:0.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2日9:00。

4.2开标地点:**键硕****公司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中****公司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 150****1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键硕****公司

地址:****县诺邓镇

联系电话:182****4366、193****3606、138****0968、189****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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