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植被及植物:光伏阵列区建设无需将场地内所有植被清除,仅需对光伏支架占地部分植被进行清除,其余光伏板下方植被不进行清除。项目占地范围涉及植被类型为暖性石灰岩灌丛、暖温性稀树灌木草丛等。 (2)动物:在施工期,工程占地、临时道路将改变和占用原有陆栖脊椎野生动物的栖息生境,使其栖息和活动场所缩小,如小型穴居哺乳类和爬行类的洞穴、鸟类巢区的生境将遭到破坏,少数动物的生活和繁殖活动将受到一定影响。但根据该区域陆栖脊椎野生动物的调查结果可知,评价区的陆栖脊椎野生动物以鸟类和小型哺乳类占优势,迁移能力较强,两栖类、爬行类的物种均具有一定的迁移能力,且评价区的陆栖脊椎野生动物的分布区较为广泛。鸟类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会飞离项目区,重新寻找周边新的适宜生境和栖息地。苍鹰均为猛禽,项目建设用地区以灌木林地和草地为主,为觅食活动区域,不涉及其重要生境,工程建设后会压缩其一定的觅食区,但适宜生境均分布在项目区以外,工程用地区外尚有大量开阔的草地及林地分布,且活动范围较广,因此对其影响有限。 (3)根据《******局关于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三区三线”查询情况说明》,本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建设对其无直接影响。但根据进一步核查,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内涉及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涉及区域为:15#光伏区南侧40m;15#光伏区进场道路两侧5m;24#~30#光伏区北侧5m;35#~36#光伏区南侧5m。项目工程内容未进入生态红线区,本项目未在生态红线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和表土堆放场等临时占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面积。由于本项目部分区域靠近生态保护红线区,施工期施工人员可能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活动,对区内的植被和植物造成干扰和破坏。因此,施工单位须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在施工区周边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并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边界上设置围挡,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活动,严禁超范围用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施工,不得对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的植被进行破坏。 (4)架空线路架设及电缆铺设的影响: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之间不涉及跨越复杂地形,不涉及高大树木,无需对架空线路下方植被进行破坏,线路架设过程采用普通放线方式,即导线直接拖地牵引,并在塔基下方通过机械将导线逐渐收紧,施工过程不会新增临时占地,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电缆路径在设计时已考虑其施工影响,直埋电缆沿现有道路挖方侧敷设,电缆管沟开挖过程中不涉及破坏自然植被,电缆施工时分段施工,开挖管沟及时回填。因此,架空线路架设及电缆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光伏支架焊接、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 (1)施工扬尘:项目的扬尘主要是由道路的修建、地基开挖、建材装卸等施工作业,以及施工形成的裸土面而产生,再就是施工车辆运送水泥、砂石等材料也可能引起较大的扬尘及道路粉尘。项目施工时应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堆场进行遮盖,由于光伏板施工作业面呈点状和线状,不会造成大面积地表裸露。 (2)光伏支架焊接废气:本项目光伏片区进行光伏支架基础施工时会对支架连接部分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但光伏支架焊接废气产生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项目区为地势开阔,周边无特别高的山体,有利于大气扩散,一般情况下,光伏支架焊接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3)施工机械和车辆废气:运输车辆及其他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小。 3.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主要产生于支架基础等的建设过程中。每天需要进行清洗的设备将不超过10台/次,单台设备清洗用水少于1m3,产污系数考虑按0.9计,该项目施工高峰期废水量最大不超过9m3/d。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容积为10m3)处理后,回用于冲洗机械车辆或场区洒水抑尘,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施工生活污水: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约为200人,在施工营场地建设施工生产生活区,其中50人在施工营场地食宿,其余施工人员均为当地村民,食宿均自行回家解决,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主要为日常洗澡、洗脸、洗手及食堂用水。废水量为5m3/d,主要为洗澡、洗脸、洗手及食堂废水,为较清洁废水,水质较为简单,在施工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20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雨天地表径流:雨季径流主要为雨季降水冲刷施工区域产生,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大,逐步开展施工,且不对光伏区进行地面平整。本项目雨季径流主要为雨季降水冲刷施工道路产生,项目施工道路分散,雨天地表径流产生量少。道路一侧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待非雨天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4.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经预测单台设备运行时,距施工点50m外昼间可达《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70dB(A)的要求,夜间项目不施工。 经预测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至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叠加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部分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预测值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环评要求项目施工的施工机械需要定期维护,减少其不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并针对挖掘机、振动打夯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安装减震垫,减少震动产生的噪声;线路施工时在靠近声环境保护目标一侧设置围挡进行隔声;施工期间应提前告知周围村庄居民,做好沟通工作,夜间禁止施工;按照《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损坏的电池板、施工废水沉淀池底泥、生活垃圾和粪便等。 (1)土石方: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方均在项目区挖填平衡,不产生弃方。 (2)建筑垃圾: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指建筑修筑、材料运输、基础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以及材料加工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如砂石、石灰、混凝土等。本项目光伏板区施工不建设建筑物,基本无建筑垃圾产生。升压站设备安装及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50t。项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场地建筑进行拆除(建筑面积约为2000m2),将会产生建筑垃圾约为80t。因此,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总产生量为130t。项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及粪便: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为200人,项目施工营场地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其中50人在施工营场地食宿,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25t/d。该部分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自行转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项目施工期旱厕收集的粪便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肥。 (4)损坏的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方阵区施工时,有少量的太阳能电池板损坏。本项目所使用的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后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暂存于项目施工营地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厂家或者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5)施工废水沉淀池底泥:本项目在施工区设置一个容积为10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沉淀过程会产生少量底泥,底泥产生量约为0.1t,定期清掏用于项目区道路平整。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 (1)植被:受太阳能光伏组件遮挡,喜阳植物(如禾本科植物等)个体将生长不良,无法繁殖甚至死亡;而对耐阴植物来说,影响不是很大,不会导致其个体的死亡;对喜阴植物(如一些蕨类植物)来说,由于适宜生境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其个体数量将会增加,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项目区内原有物种的种群数量及其分布格局。但受影响的植物都为常见种,无珍稀濒危物种,受影响植物在周边区域广泛分布,项目建设不会造成物种的濒危,更不会造成任何物种的消失,影响较小。 动物: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域设置围栏,以及光伏列阵的支架占用部分地面,将减少地面动物的活动区域,但围栏遮挡以及支架使用的面积较小,影响范围小;本项目声源少,噪声值较低,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光伏组件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地面上动物的日常迁徙及鸟类正常活动造成影响;现场维护和检修等工作均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正常活动。 (3)对评价区内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项目运****电站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在项目区周边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告知工作人员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及范围,尽量减少工作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活动,严禁随意破坏植被。 (4)光污染:本项目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的透光率极高,达91%以上。光伏阵列采用22°倾角通过固定支架安装,主要反射面固定**。光伏区附近虽有居民点分布,但太阳光反射影响周边村庄建筑物的高度>50m,而附近居民建筑多为自建一~三层**,无较高建筑,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发电过程不产生工业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车辆进入厂区产生的尾气、路边扬尘。车辆进入厂区内产生的尾气和路边扬尘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由于项目内车辆排放尾气的时间短,而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有严格的规定,汽车尾气不会形成较大的集中污染源,对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少量的光伏电池板清洁废水。光伏组件清洗仅在非雨天进行,每2个月清洁1次,且不使用清洁液清洁。光伏组件清洗用水量按照0.5L/m2估算,本项目共有光伏组件176148块,每块光伏组件表面积为2.5m2,每次清洗总用水量约220m3,每次清洗废水产生量约198m3(1189m3/a)。清洗废水污染物成分简单,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淋于下方林草植被,被植物吸收,不外排。 4.声环境 运行期噪声主要包括光伏电场区箱变压器、逆变器、主变压器、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运行噪声。 (1)光伏区:经预测距离箱式变压器、逆变器5m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昼间标准要求。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只在昼间运行,且均布设在光伏方阵区域内,距离光伏方阵厂界距离均大于5m,故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在昼间运行时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昼间标准(昼间:55dB(A))要求。项目光伏区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2)升压站:项目运行时段为昼间,夜间不进行发电,由预测结果可知,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电池板、废元器件;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油渣)、事故废油、废铅蓄电池。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①废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板寿命为25年,在运行期间不会产生大量电池板损坏现象,少部分电池板可能受外界因素影响会产生废电池板,损坏量很少约为万分之五,本项目电池板共计176148块,则废电池板产生量为88块/a,废电池板产生量约3.344t/a。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相关内容,对于损坏更换的电池板组件更换下来的废电池板禁止在项目区拆分,严禁乱丢乱弃,暂存于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厂家****公司回收处置。运营期满后拆下的电池板由厂家****公司回收处置。 ②废元器件:逆变器检修主要是清理内部灰尘,不固定更换元器件。每年更换的逆变器废元器件重量约为逆变器总重量的1%,项目共布置333台逆变器,每年约产生废元器件0.3t,暂存于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厂家****公司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①废变压器油(油渣):项目110kV升压站设置1台170MVA的主变压器,光伏场区布置有39台箱式变压器。本项目主变压器油体积约为28m3,主变压器油量约为25t,箱式变压器油量体积约为1.26m3,箱式变压器油量约为1.13t,共39台箱变,总油量为44.07t。主变与箱变总油量为69.07t,则检修过滤废变压器油(油渣)产生量为3.4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进行鉴别,更换变压器油及废变压器油(油渣)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20-08),更换变压器油及废变压器油(油渣)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危废转移手续。 ②事故废油:当主变压器和箱式变压器发生故障时会产生事故废油。主变压器废油首先排入集油坑,然后再排入事故油池暂存,箱式变压器废油排入箱变油池暂存。考虑主变压器与箱式变压器油量,事故废油最大产生量为69.07t,事故废油产生后直接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危废转移手续。 ③废铅蓄电池:项目使用铅蓄电池作为应急照明,每6-8年更换一次。升压站内拟配置1组104只铅蓄电池,每次更换产生废铅蓄电池1.82t。废铅蓄电池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一般固废暂存间:升压站附属用房内设置1间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暂存项目产生的废弃电池板及废弃电子元件,定期委托厂家****公司回收处置。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储存能力为15t,废弃电池板及废弃电子元件年最大产生量为3.644t,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一般固废可行。 ②危险废物暂存间:本项目升压站附属用房内设置1间面积为20m2的危废贮存间,收集暂存项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油渣)、事故废油及废铅蓄电池,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危废贮存间储存能力为11t,废变压器油(油渣)及废铅蓄电池年最大产生量为5.27t,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可行。 6.环境风险 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类型有变压器油在使用过程中若操作不当造成泄漏,油类物质泄漏后遇火源或在高温(高于闪点)等特殊情况下,将引发火灾爆炸风险。当主变压器和箱式变压器发生故障时会产生事故废油。主变压器废油首先排入集油坑,然后再排入事故油池暂存,箱式变压器废油排入箱变油池暂存。 本项目建设一个主变事故油池(30m3)。本项目如发生泄漏事故时外泄变压器油的体积约28m3。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集油坑、事故油池、箱变油池等位置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 7.电磁环境 本项目类比镇宁****电站(110kV升压站),镇宁****电站(110kV升压站)电压等级、布设形式、电气型式、主变数量、出线数量、环境条件与本项目相同,主变容量略小于本项目、占地面积小于本项目,两者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具有可比性,用镇宁****电站(110kV升压站)监测值类比预测本项目升压站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是可行的。 通过类比,本项目升压站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工频电场不大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环评现场调查,升压站30m范围内无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对升压站厂界外居民点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小。 8.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为25年,待项目运营期满后,对光伏电池板及支架、箱变、逆变器、升压站等进行全部拆除。拆除光伏组件176148块,全部由专****公司回收处理。电气设备主要为逆变器、箱变、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经过运营期的使用和维护,其损耗较小,可全部由设备生产商回收。对已建成的各类建(构)筑物进行全部拆除,以利于恢复原地表和植被。本项目主要的建(构)筑物为光伏组件基础、箱变基础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拆除的生产区应进行生态恢复,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掘除光伏方阵区混凝土的基础部分场地应进行恢复,覆土厚度30cm,并将光伏方阵区侵蚀沟和低洼区域填土、平整,恢复后的场地则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植被恢复过程中依照“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实用性的基本科学原则,种植乡土物种,并注重乔、灌、草、层间植物有机搭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局关于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三区三线”查询情况说明》,该项目工程(光伏方阵、箱变、集电线路(含架空线路塔基及电缆线路)、升压站、检修道路、场内道路、临时用地等)用地选址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在村庄建设边界线内。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省生态功能区划》等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