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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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环境局关于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21 12:09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准予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6-****379、0876-****850****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信地址:**市**路38号

邮编:663099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州**县维摩乡

建设性质:**

项目占地:工程建设占地面积83.2974hm2。主要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其他草地、其他园地、裸岩石砾地。按占地性质,永久占地1.3173hm2,临时占地81.9205hm2。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交流侧规划装机容量为70MW,共有方阵33个,采用1台3900kVA箱变、3台3600kVA箱变、6台3300kVA箱变、1台3000kVA箱变、3台2400kVA箱变、3台2100kVA箱变、1台1800kVA箱变、4台1500kVA箱变、6台1200kVA箱变、3台900kVA箱变、2台600kVA箱变。本项目不**升压站,与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共用1座110kV升压站。本工程2回35kV线路接入伍家寨110kV升压站,**35kV架空长度约45.36km,电缆约18.56km。根据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接入系统方案评审意见,本项目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35kV侧,经拟建的伍家寨光伏110kV升压站~普底光伏220kV升压站的1回导线截面为耐热300mm2(极限输送容量不低于170MW,导线最高允许温度不低于120℃)的110kV线路送出。目前接入系统后续审批流程正在办理中,暂未取得接入系统的批复文件,但项目电压等级及接入方案已确定以评审意见为准。

项目投资:总投资2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8.8万元,占总投资的1.44%。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土地利用、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环评分析,项目永久及临时占地会对局部土地利用性质、功能及土壤理化性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永久占地面积小,临时占地随着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对区域植被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占用的植被类型群落结构相对简单,物种组成数量不多,这些物种在工程区广为分布,项目建设不会造成物种数量的急剧减少,更不会导致评价区内任何植物物种的消失,不会对评价区域的植物**和物种多样性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环评认为,项目建设对区域植被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评价区分布的评价区内分布有3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鸟类,红隼、普通鵟、苍鹰均为猛禽,环评调查认为项目建设用地区以灌木林地跟草地为主,主要为这3种重点保护鸟类的觅食活动区域,不涉及其重要生境,工程建设运行虽然会压缩其一定的觅食区,但这三种鸟类适宜生境均分布在项目区以外,工程用地区外尚有大量开阔的草地及林地分布,且这3种鸟类活动范围较广,因此项目建设对其影响很小。不涉及**省候鸟迁徙明晰通道及模糊通道。

2.对评价区内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建设对其无直接影响。根据环评调查,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内涉及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涉及区域为:1#光伏区北侧5m;2#光伏区北侧5m;17#光伏区南侧5m;18#光伏区北侧20m。项目工程内容未进入生态红线区,项目未在生态红线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和表土堆放场等临时占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面积,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地块的施工采用人工+小型机械施工的方式,确保靠近生态保护红线30m范围内的区域无大型工程机械进入。

项目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属于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功能为水土保持,评价区内分布的生态红线主要植被类型为暖温性针叶林、暖性石灰岩灌丛、暖温性稀树灌木草丛。环评认为,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植被多样性和分布格局、功能、生物多样性及景观影响较小,对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总体影响较小。

3.对公益林的影响

项目永久占地占用省级公益林地744m2,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公益林。项目永久用地已依法取得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项目应当按照《****办公厅 ****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的规定,依法办理占用和临时使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手续。未取得主管部门许可意见前,严禁开工建设。环评认为,项目建设对区域公益林**及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可控,区域公益林生态系统可维持稳定状态,项目建设对区域内公益林的影响整体可接受。

4.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光伏支架焊接、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扬尘主要污染物为TSP,呈无组织排放,主要影响范围为施工场地200m范围内相应的敏感目标产生扬尘影响。光伏支架焊接废气、施工机械和车辆废气污染物主要有烟尘、NOx、CO等,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环评提出:施工时应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堆场进行遮盖,由于光伏板施工作业面呈点状和线状,不会造成大面积地表裸露,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影响小。

5.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施工废水施工高峰期废水量最大不超过9m3/d产生量,经沉淀池(容积为10m3)处理后,回用于冲洗机械车辆或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m3/d,设置隔油池+沉淀池(20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经沉淀后待非雨天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环评认为: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水对周边地表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6.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噪声,据环评预测,单台设备运行时,距施工点50m外昼间可达《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70dB(A)的要求,夜间项目不施工。项目道路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至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叠加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支迷、三家、新村、阿额)的噪声预测值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光伏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光伏区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集电线路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至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叠加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部分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菠萝冲、阿伍村、路那革、小龙树)的噪声预测值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环评提出,经采取减震、隔声、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后,道路施工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环评认为,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采取以上措施控制噪声,对其影响可接受。

7.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损坏的电池板、施工废水沉淀池底泥、生活垃圾。项目开挖土石方8.93万m3(其中表土剥离1.69万m3,场地平整0.93万m3,基础开挖6.32万m3),回填土石方8.93万m3,本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渣。建筑垃圾产生量80t,根据不同的物料特性优先进行利用,就近就地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不可回收的委托****政府部门指定场所进行处置。损坏的电池板采用的材料是晶体硅,报废后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暂存于施工营场地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在施工区设置一个容积为10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沉淀过程会产生少量底泥,底泥产生量约为0.1t,定期清掏用于项目区道路平整。项目施工期餐厨垃圾产生量为0.025t/d。餐厨垃圾收集后统一委托处置。

(二)运行期

1.生态环境

(1)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工程建设会对评价区内的植被和植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工程占地将造成部分植物种群规模的局部减小,但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不会使评价区内的物种在空间分布格局和遗传结构上发生明显的改变,不会改变评价区的植物区系组成及造成某一种物种在该区域消失,影响较小。

(2)对动物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域设置围栏,以及光伏列阵的支架占用部分地面,将减少地面动物的活动区域,但围栏遮挡以及支架使用的面积较小,影响范围小。环评认为,项目运营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日常迁徙和活动造成明显影响。

(3)光污染影响

项目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透光率达91%以上,该光伏方阵区的反射率仅为9%左右,项目涉及光伏阵列拟采用23°倾角通过固定支架安装,主要反射面固定**。经环评现场踏勘,光伏区附近虽有居民点分布,但太阳光反射影响周边村庄建筑物的高度>50m,而附近居民建筑多为自建一~三层**,无较高建筑,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4)区域景观影响

项目周边没有风景名胜区和特殊景点,且项目所在区域景观在当地多处存在,属于常见景观,环评认为,项目建设对评价区景观空间特征的整体扰动可控,景观格局整体仍保持稳定,生态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发电过程不产生工业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车辆进入厂区产生的尾气、路边扬尘。环评认为,车辆进入厂区内产生的尾气和路边扬尘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汽车尾气不会形成较大的集中污染源,对环境影响较小。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光伏板清洁废水。在旱季时,为保证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正常工作,通过清洗方式,减少灰尘、杂物对光伏组件发电的影响。本项目清洗废水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每天产生废水量为13.8663m3,淋于下方林草植被,被植物吸收,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运行期噪声主要包括光伏电场区箱变压器、逆变器运行噪声。经环评预测,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只在昼间运行,且均布设在光伏方阵区域内,距离光伏方阵厂界距离均大于5m,故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在昼间运行时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昼间标准(昼间:55dB(A))要求。项目光伏区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电池板、废元器件;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油渣)、事故废油。

项目太阳能电池板寿命为25年,项目运行期间,会产生少量破损的废电池板,废电池板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356t/a,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公司回收处理,

逆变器废元器件产生量为0.2097t/a,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公司回收处理。

本项目箱式变压器根据设计资料,内部变压器油量约为1.13t(变压器油密度约为895kg/m3,则箱式变压器油体积为1.26m3),共33台箱变,油量为37.29t。则检修过滤废变压器油(油渣)产生量为1.864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进行鉴别,废变压器油(油渣)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20-08),废变压器油(油渣)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伍家寨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危废贮存间,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危废转移手续。

考虑箱式变压器油量,本项目出现上述情况下事故废油最大产生量为37.29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进行鉴别,事故废油均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20-08),事故废油产生后直接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危废转移手续。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序号

固废名称

属性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估算产生量

处置方式

1

废电池板

一般固废

光伏组件

固态

铝合金边框、钢化玻璃、EVA膜等

2.356t/a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公司回收处理

2

废元器件

一般固废

逆变器检修

固态

元器件

0.2097t/a

3

废变压器油(油渣)

危险废物

检修

液态

矿物油

1.8645t/a

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

事故废油

危险废物

事故情况

液态

矿物油

37.29t

直接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

环评分析,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油渣)的泄漏及燃烧爆炸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每个箱变配套设置1个箱变油池,若箱变发生泄漏,事故变压油将全部进入箱变油池,箱变油池设计阶段按要求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重点防渗技术要求为: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经箱变油池收集的变压油最终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环评认为只要建设单位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实施,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范围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

二、专家组意见及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较规范,内容全面,项目概况介绍基本清楚,评价标准选定恰当,工程分析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清楚,提出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明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依据。

项目****改革局备案,备案项目代码:****。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省生态功能区划》、《******厅 ****生态环境厅 ****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98号)、《****政府关于印发**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办公厅 ****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林规〔2024〕3号)、《******厅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可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依据。



****环境局

2026年10月2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