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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现将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内容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生猪养殖项目
2、建设项目地点:******村委会下鸭子塘村
3、建设性质:**
4、建设规模:整合改****农场,饲养规模为单批21000头,年出栏42000头,原有猪舍及生产设施、生活配套用房等面积35100平方米。
5、建设投资: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雷总
3、联系方式:191****9681
4、通讯地址:******村委会下鸭子塘村
三、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人
1、评价机构:****
2、通讯地址:**省******办事处寥廓北路47号1栋三单元401室
3、联系电话:156****0970
4、邮政编码:655000
5、联系人:李工
6、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与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布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