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1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玉溪-红塔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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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 号
来 源 ****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6-10-21
****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1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铁矿石综合加工集运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红****社区后家山平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积为240m2,原料堆存库占地60m2,产品堆存库占地60m2,其余公辅设施依托项目区内已有设施;本项目拟建设一条铁精粉加工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产品储存库和加工生产车间。

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年产铁精粉5万吨。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和土方开挖产生的粉尘,项目施工量较小,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轻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临时土方堆场进行遮盖并设置防护措施,加强临时土方的洒水降尘工作,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车间地面硬化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各种运输车辆冲洗水、施工清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排水、各种运输车辆冲洗水、施工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少量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行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为了减少对施工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降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3)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

(4)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保证场内运输畅通,减少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项目采取上述减噪措施后,可将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影响随施工期结束,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能随路洒落,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和搬运至规定的指定地点,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包装废弃物应统****回收站处理;施工过程水池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禁随意倾倒。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产生固废能做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给料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原料装卸扬尘、堆场扬尘、产品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

(1)本项目料仓设置于半封闭车间内,并在给料口上方设置喷淋设施;输送带设置于半封闭车间内,并设置封闭廊道;原料及产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遮雨棚”形式的堆棚,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设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限制车速、并在物料转运场及进场道路两侧增设喷雾降尘设施;本项目产生的粉尘采取以上措施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外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可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的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食堂废气主要是炊事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属于间断排放。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满足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车辆轮胎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

(1)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0.5m3)处理后经化粪池(2m3)处理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浇洒标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2)生产废水经沉淀池(103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本项目设置车辆轮胎清洗平台,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废水沉淀池(30m3)处理后循环使用。

(4)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103m3的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与生产废水沉淀池共用)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项目污废水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为高频脱水筛、盘式真空过滤机、水环式真空泵、泥浆泵、装载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以及物料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及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四周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沉淀池污泥(铁精粉)、生活垃圾、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污泥、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

(1)一般固体废弃物

1)沉淀池污泥(铁精粉)

污泥经清掏后并入生产工序,经脱水后并入产品进行外售。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后,并入附近村庄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处置

3)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污泥

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主物质为铁精粉,污泥收集脱水后并入产品一起外售。

4)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定期清掏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机械设备日常保养维护中会产生少量废润滑油和废油桶等,定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运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